兴城市东辛庄镇102国道沿线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兴城市东辛庄镇102国道沿线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兴城市东辛庄镇102国道沿线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24 09:01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兴城市东辛庄镇102国道沿线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兴城市东辛庄镇102国道沿线人居环境整治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68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

项目名称:兴城市东辛庄镇102国道沿线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R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1,004,101.71元;

最高限价:1,004,101.71元;

采购需求:兴城市东辛庄镇102国道沿线人居环境整治工程施工,包括道路铺地砖、修建水沟、围墙砌筑、墙面粉刷涂料及绿化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00日历天(具体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对小微企业、监狱和残疾人企业的相关扶持政策等。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5月24日至 2023年5月30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6月8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3年6月8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兴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兴城市政务公共事业服务中心7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为确保交易信息的一致性,供应商须在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网址http://www.hldggzyjyzx.com.cn/)进行注册。供应商通过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进行投标企业登录,并在“填写投标信息”菜单中填写本次投标相关信息,生成确认回执。如未进行同步确认导致后期系统出现无法结果公示等问题,后果自负。

2、本项目为电子标,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系统操作问题请拨打平台运维服务电话(400-903-9632)进行咨询。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U 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响应无效。

4、开标会议时,供应商自行准备响应解密所需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CA数字认证等设备,解密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至30分钟止。

5、供应商应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并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6、其他未尽事宜,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文件及通知。

7、获取磋商文件时填写的《磋商文件获取申请函》,须按代理机构提供格式填写,其中至少包含以下内容:

(1)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等扫描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授权委托人、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加盖公章)。

(4)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确认回执。

供应商在线下载文件后须在获取采购文件规定时间内将以上材料(原件或加盖公章复印件)进行扫描并形成pdf格式文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邮箱地址:liaoningzhuhui@163.com),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并致电告知采购代理机构,若未发送以上材料或逾期发送材料的,后果自负。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兴城市东辛庄镇人民政府

地 址:葫芦岛市兴城市东辛庄镇关王线西50米

联系方式:04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筑慧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龙程街76号楼K 

联系方式:186*****881 

邮箱地址:liaoningzhuhui@163.com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葫芦岛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辽宁筑慧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210 501 741 2080 0000 8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晓桐

电 话:186*****88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人居环境整治 国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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