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3年桐庐县城区小学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2023年桐庐县城区小学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初中、小学、教育集团:

根据杭州市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办法的有关规定,今年义务教育学校全部进行网上报名录取,公民办同步招生。现将《2023年桐庐县城区初中招生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非城区初中,请参照本文规定,认真做好相关的网上报名与录取工作。

桐庐县教育局

2023年5月23日


2023年桐庐县城区初中招生工作方案

为继续规范做好我县义务教育学校阳光招生工作,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要求,2023年我县初中继续全面实行公民办同步招生。结合近年县城区初中阳光招生实施情况、今年的生源实际及学校变化情况,特制定本招生工作方案。

一、招生学校

公办初中:桐庐县城关初级中学、桐庐县三合初级中学、桐庐县实验初级中学、桐庐县叶浅予建兰学校(初中部)。

民办初中:华师桐庐学校(初中部)。

二、报名条件与生源类别

(一)公办初中

1. 有户有房(房户一致),适龄儿童的户籍登记地址及其住宅房产(指适龄儿童本人或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拥有的独立产权的住宅现房,下同)均在该校教育服务区范围内的,则为该校的A类生源。

2. 有户无房,适龄儿童户籍登记地址在该校教育服务区内,但在该校教育服务区内无住宅房产的,则为该校B类生源。

3. 有房无户,适龄儿童在该教育服务区内有住宅房产,但户籍登记地址不在该校教育服务区内的,则该校为C类生源。

4. 无房无户,适龄儿童户籍登记地址和法定监护人房产均不在该教育服务区内,但法定监护人有一方在城区工作或经商,缴纳半年及以上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或个体工商户缴纳,从2023年1月缴纳至今未间断视作满半年),且实际居住在该教育服务区内的,则为该校D类生源。

(注:根据桐庐县“聚人兴城”之美好人居政策规定,2022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网签的期房可以作为2023年的入学报名的房产条件)

不符合上述生源条件,但在城区小学毕业的适龄儿童视作D类生源,同等生源排序靠后。

(二)民办初中(华师桐庐学校初中部)

1. 符合桐庐县域内公办初中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

2. 在桐庐县工作的杭州市高层次人才、持有《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的人才适龄子女。

三、教育服务区划分

(一)公办初中

城关初中:桐君街道整个辖区。

三合初中:桐庐县城区内,富春江以南,迎春南路以西区块。

实验初中:西起迎春南路—环城南路(320国道)—梅林路—白云源路—尹家路—杭新景高速—凤川大道—富春江堤。

叶浅予建兰学校:西起迎春南路—环城南路(320国道)—梅林路—白云源路—尹家路—杭新景高速。

(二)民办初中

华师桐庐学校(初中部):根据省、市文件关于“民办学校在审批地范围内招生”的规定,该校的教育服务区范围为桐庐县域。

四、报名时间及录取流程

根据《杭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规定,2023年全市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新生继续实行同步招生、同步录取、同步注册学籍。具体日程安排如下:

1. 5月29日—31日(每日9:00—21:00):“个别生”家长进行网上登记,网址:czbm.hzedu.gov.cn(个别生是指:符合桐庐县公办初中报名条件在县外小学就读,要求来桐庐升学的小学毕业生;家长或监护人属于桐庐县或杭州市引进的G2类及以上人才,在县外小学就读,要求来桐庐升学的小学毕业生。)

2. 6月12日—13日(每日9:00—21:00):全县所有小学应届毕业生(含审核通过的个别生)家长登录“杭州市小升初管理系统”(网址:czbm.hzedu.gov.cn)账号:学生身份证号;密码:身份证号后八位;监护人手机号(与学籍管理系统监护人手机号一致)进行报名。报名时,应该在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中选择一类,具体操作按照系统提示即可。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3. 6月14日(9:00—16:00):华师桐庐学校报名信息确认(监护人到毕业小学书面签字确认,小学在县外就读的“个别生”到县教育局教育科113室书面签字确认);双(多)胞胎家庭可向县教育局申请参加组合绑定电脑派位,家长携带户口本到教育局教育科113室办理。

4. 6月15日:公布华师桐庐学校网上报名学生名单。

5. 6月19日:华师桐庐学校实施招生(包括电脑派位),并公布录取结果。

6. 6月21日(9:00—16:00):如华师桐庐学校首次招生不足,家长可登录“杭州市小升初管理系统”(网址:czbm.hzedu.gov.cn)进行补招报名(已报名公办初中的学生也可参加补招报名)。

7. 6月25日(9:00—12:00):华师桐庐学校补招报名信息确认(监护人到毕业小学书面签字确认,小学在县外就读的“个别生”到县教育局教育科113室书面签字确认);双(多)胞胎家庭可向县教育局申请参加组合绑定电脑派位,家长携带户口本到教育局教育科113室办理。

8. 6月26日(9:00—16:00):公布华师桐庐学校补招报名学生名单。

9. 6月27日:华师桐庐学校实施补招(包括电脑派位),并公布补招录取结果。

10. 所有报名公办初中和未被华师桐庐学校录取的学生,按如下流程操作:

7月1日-2日(8:00—16:00):城区公办初中A类、B类、C类、D类生源和其他乡镇街道所有生源到相对应的初中现场核验(城区公办初中现场核验材料清单详见附件2)。

11.7月12日:全县各公办初中公布录取结果。

五、录取办法

(一)民办初中(华师桐庐学校)

网上报名后,县教育局对报名资格进行审核,若报名人数未超过其招生计划数,则所有符合条件的学生一次性全部录取。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则通过电脑随机派位录取。首次录取未满的,可在全县范围内补报一次,补报人数超余缺数的,仍按电脑派位录取,未超的则全部录取。

(二)公办初中

按生源类别依次录取。录取过程中,若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核定招生计划数,则通过排序方式统筹调剂。

1.各类生源排序原则:A类生源按达到房户一致时间先后排序;B类生源按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C类生源按房产登记时间先后排序;D类生源按法定监护人在桐实际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时间长短排序。

2.根据各校生源情况,为促进有序分流,实验初中的C类生源超招生计划的按房产登记时间先后依次录取,未被录取的调剂到桐庐县叶浅予建兰学校,各校D类生源超招生计划的按养老保险的时间长短依次录取,未被录取的由县招生组根据其他学校学位情况统筹调剂。

六、其他规定

1. 适龄学生的户口迁入及住宅房产登记日期均截止到2023年5月31日。

2. 直系亲属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本县的下列儿童可选择到县内任一公办初中就读,家长(监护人)携相关凭证于5月31日前到县教育局教育科113室报名。

(1)烈士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

(2)驻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以上岛屿,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险岗位工作的现役军人子女;

(3)援鄂医务人员子女、因公牺牲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和在职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

3. 根据《桐庐县优化高层次人才生活服务实施办法(试行)》和县委《春风十二条》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学生入学形势,2023年凡符合E类及以上人才的适龄子女,可在学校限定名额内自由选择入学,具体由县教育局视情况统筹;凡符合F类、G1类、G2类人才的适龄子女,可根据其户籍、监护人房产、工作地、居住地等情况,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人才类别界定等相关工作由县委人才办负责。咨询电话:0571-********

4.持有2023年“春风卡”的企业员工子女入学,按照《桐庐县春风卡政策实施办法》中相关操作细则执行,具体详见桐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部门乡镇平台链接——发改局),咨询电话:0571-********

5. 持有“桐心卡”人员子女、享受企业四项待遇人才子女、磁性材料企业员工子女,按相关政策落实公办初中入学。咨询电话:0571-********,0571-********

6.经委县人才办认定文艺人才子女,根据《关于实施文艺人才认定及培育的若干意见》实施。咨询电话:0571-********

7.户籍登记地址在桐君街道梅蓉、阆苑、麻蓬、濮家庄及坞泥口自然村的桐君小学毕业生因住宿需要,家长可自愿选择三合初中报名。

8.我县实行公办初中“长幼随学”服务政策,在招生录取过程中,本着家长意愿实行“同等生源排序优先”等办法,帮助家长解决实际困难。家长(监护人)有意愿申请的,请于5月31日前到县教育局教育科113室办理。

9.招生咨询电话

城关初中:0571-********

实验初中:0571-********

三合初中:0571-********

叶浅予建兰学校:0571-********

华师桐庐学校:0571-********

10.县教育局设立违规招生举报投诉电话,受理、查处有关违规招生的举报和投诉。举报电话:0571-********

11.本招生方案的解释权归县教育局,本方案规定外的特殊情况,由县教育局负责处理。咨询电话:0571-********

附件:1. 桐庐县城区初中学校报名主要流程图

2. 桐庐县城区公办初中新生报名现场核验材料

3. 桐庐县城区初中招生计划表

附件1:

桐庐县城区初中学校报名主要流程图

附件2:

桐庐县城区公办初中新生报名现场核验材料

生源类别

报名现场核验材料清单

A类生源

1.适龄儿童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2.儿童本人、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凭证原件和复印件;

3.毕业小学出具的《学生基本信息表》。

B类生源

1. 适龄儿童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2. 毕业小学出具的《学生基本信息表》。

C类生源

1.适龄儿童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2.儿童本人、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凭证原件和复印件;

3.毕业小学出具的《学生基本信息表》。

D类

1.适龄儿童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2.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与注册地在城区范围内的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商部门核发的城区范围内的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
3.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我县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清单原件(须和劳动合同签订人或营业执照法人一致);

4.非桐庐籍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提供现居住地派出所开具的《浙江省居住证》或《流动人口登记告知单》原件和复印件;

桐庐籍适龄儿童:提供房屋租赁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5.毕业小学出具的《学生基本信息表》。

注:1.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上交的房产凭证类型有:①已取得房产证(不动产证)的:房产证(不动产证);②房产证(不动产证)已抵押的: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记录;③无房产证但已实际交付使用的:购房合同 + 不动产发票+ 开发商出具的交付使用证明(仅适用于2023年报名截止日前已竣工并交付使用的住宅)。

2.城区小学毕业且不符合各类生源条件,但视作D类生源的适龄儿童提供:适龄儿童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毕业小学出具的《学生基本信息表》。

附件3:

桐庐县城区初中招生计划表

学校

招生计划(人)

实验初中

700

三合初中

640

城关初中

600

叶浅予建兰学校(初中部)

500

华师桐庐学校(初中部)

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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