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城县自然资源局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交城县自然资源局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交城县自然资源局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时间:2023-05-23 小 来源: 交城县自然资源局

根据《土地管理法》,为了公共利益需要,2023年3月26日,县人民政府发布启动土地征收公告,经土地现状调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交城县人民政府决定,拟征收天宁镇田家山村集体土地1.3387公顷,并组织自然资源、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编制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公告如下:

一、被征地乡镇:天宁镇

二、被征地村民委员会:田家山村委会

三、权属状况:集体所有

四、征收面积范围:1.3387公顷(附坐标)

五、土地调查现状:土地权属清楚,面积准确,土地调查现状与数据库一致。

六、征收目的:促进我县公益事业发展(卦山公园项目)

七、补偿标准金额:

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费:征地总面积1.3387公顷,其中水浇地1.1947公顷,园地0.1440公顷。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晋政发[2020]16号)文件,经计算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费共154.1134万元。

八、补偿费支付方式:由财政部门进行拨付

九、补偿费支付对象:田家山村委会

十、安置方式:货币补偿、社保补贴

十一、社会保障: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被征地农民实行基本养老保险补贴的意见》(晋政办发[2019]10号)文件执行。

十二、公告方式:张贴公告、网上公示

十三、公告时间:2023年5月15日—2023年6月15日

十四、公告地点:田家山村委会、县政府网站

十五、补偿登记时间、地点等事项:公告期间在村委会办理相关登记、签订协议等手续。

十六、异议反馈渠道:如对本公告内容有异议,应在公告期内通过书面方式向县自然资源局反馈。

十七、复议诉讼权利:如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异议,可在六十日内向吕梁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

附件:勘界图



标签: 补偿 征地 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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