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流动机械购置项目——25吨级电动牵引车配套平板车(二次)招标公告
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流动机械购置项目——25吨级电动牵引车配套平板车(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流动机械购置项目——25吨级电动牵引车配套平板车,招标人为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秦皇岛方圆港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购置25吨级电动牵引车配套平板车4台。
2.2 质量要求:符合招标文件及国家相关文件要求。
2.3 交货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历天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要求投标人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如代理商投标时需提供生产商授权书。(一个生产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2 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至少有1项电动牵引车配套平板车销售业绩。
3.3 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5月23日至2023年5月29日,每日上午 9:30 时至11:30时,下午 14:30时至 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秦皇岛方圆港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412室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业绩合同、生产商授权书(代理商提供)、单位开票信息的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6月12日14时30分,地点为 秦皇岛方圆港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采购与招标网(https://)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秦皇岛市海滨路35号
电话: 0335-*******
联系人:郭海军
招标代理机构: 秦皇岛方圆港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董海娟
地 址:秦皇岛市海港区南山街2号
电 话:0335-*******、137*****497
电子邮件:fangyuanzxb@126.com
标签: 流动机械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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