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院土城分院业务用房恢复重建招标公告

卫生院土城分院业务用房恢复重建招标公告

昭阳区旧圃镇卫生院土城分院业务用房恢复重建项目
建设单位:
昭通市昭阳区卫生局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明灏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公告编号:
zy2015-150
工程地址:
招标类别:
施工
工程性质:
工程规模:
投标人资质要求: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参加投标的申请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申请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贰级及以上注册证书及经年检合格的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省外企业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入滇备案证上所列人员)。
是否资格预审:
报名开始时间:
2015-09-23 9:00
报名截止时间:
2015-09-29 17:00
报名地点:
昭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
包广洪
联系电话:
****-*******
资格预审条件或报名要求:
3.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提出投标申请。 3.3财务要求:提交2012年至201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3.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投标保证金必须经由各投标人基本账户交纳或退还,不得用现金缴纳和退还;投标保证金缴纳金额为:以5000元为单位,不超过估算价的2%,最高额不超过80万元;投标保证金须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三个工作日内缴纳,具体缴纳金额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四、相关文件的获取及递交 4.1招标文件的获取:请申请人于2015年9月23日至2015年9月29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止,下午15:00时至17:0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持单位介绍信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参加除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企业社保证明材料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资格证书原件及经年检合格的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原件、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以及入滇备案证原件(省外投标企业),另需提供以上证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方可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文件出售地点:昭通市昭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昭阳区团结路东延线祥顺嘉园)。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200.00元,售后不退。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年10月20日14:00 时至 14:30 时止;地点:昭通市昭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二开标厅(昭阳区团结路东延线祥顺嘉园)。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五、六.联系方式招标单位:昭通市昭阳区卫生局地 址:昭阳区海楼路邮 编:657000 联 系 人:蒋德超电 话:****-******* 代理机构:云南明灏招标有限公司地 址:昭阳区北顺城汇通大厦10楼邮 编: 657000联 系 人:包广洪电 话:****-*******
工程详细信息:
一、招标条件 昭阳区旧圃镇卫生院土城分院业务用房恢复重建项目已由昭阳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昭区发改社会【2015】5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昭通市昭阳区卫生局,建设资金为中央财政预算、社会捐赠及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明灏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昭阳区旧圃镇卫生院土城分院业务用房恢复重建项目 2.2建设单位:昭通市昭阳区卫生局 2.3工程地址:昭阳区旧圃镇土城村(旧圃镇卫生院土城分院内) 2.4工程性质:扩建2.5资金来源:中央财政预算、社会捐赠及自筹 2.6计划投资:370.25万元2.7建设规模:1754.92平方米2.8招标方式:公开招标2.9招标范围: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为准2.10计划工期:100日历天 2.11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统一标准》(GB50300-2013)及相关行业规范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备注: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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