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海口港集团公司铺面资产评估选聘中介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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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港集团公司铺面资产评估

选聘中介机构的公告

ZJ******HN1053

受委托,通过海南产权交易市场平台公开选聘1家评估机构,对海口港集团公司铺面资产进行评估,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机构参选,公告如下:

一、基本信息

1、委托方:海口港集团公司

2、项目名称:海口港集团公司铺面资产评估

3、企业情况:海口港集团公司成立于1988年8月12日,注册资金36,000万元,注册地址为海口市秀英区海港大厦,经营范围包括港口装卸仓储、仓储、集装箱运输、外轮理货、房地产开发、旅游开发、通信工程、百货、五金。

4、报价要求:

报价金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以上报价包含且不限于中介机构业务人员差旅、食宿等一切费用,超过规定范围的报价无效。

二、选聘基本要求

1、评估目的:为做好海口港集团公司的资产经营管理,提高资产收益率,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拟公开选聘中介机构对资产进行重新评估,为后期挂牌招租提供依据。

2、评估范围:海口港集团公司铺面

3、评估时间与工作效果:中介机构须于中选后三日内进场,应派出至少2名具有资质的评估人员负责项目,按委托方约定的时间及报告数提交评估报告。

4、参选资格要求

(1)参选中介机构必须是在海南省内注册成立的评估机构。参选机构须在《海南省房地产估价与经纪业协会关于印发2022年海南省房地产估价机构资信评价结果的通知》(琼估协【2022】19号)中的“2022年海南省房地产估价机构资信评价结果名单”内。

(2)参选机构具有房地产估价资质,参选机构房地产估价师人数不少于3名。

三、报名截止日期及报名方式

1、报名截止日期为:2023年5月25日下午17:00,有意向的参选机构应在此时点前在海南产权交易网E交易专区网上提交参选申请及有关资料并缴纳保证金。报名应提交以下资料(通过E交易系统上传):

(1)填写《参选申请》(见附件1);

(2)机构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在有效期内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书;

(4)《2022年海南省房地产估价机构资信评价结果名单》;

(5)参选机构房地产估价师3人以上(含3人)名单及编号。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须加盖公章。

2、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参与报名须缴纳保证金1000元,参选机构确定为中选机构后,中选机构的保证金将用于交易服务费的结算(保证金多退少补),其他机构缴纳的保证金在系统公布报价后2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保证金缴纳账户:

户名: 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海南省分行营业部

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按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短信提示缴纳

如出现以下情况,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因不可抗力及转让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经资格确认的参选机构缴纳完毕保证金后单方要求撤回;

(2)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参选机构,不进行报价的;

(3)在报价程序中各参选机构均不报价的;

(4)确定成为中选方后拒绝签署有关业务委托书的;

(5)确定中选后,经委托方核实,不符合资格要求或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交易服务费:

本项目交易服务费根据中选机构报价的2.5%计算,由中选机构缴纳,不足1000元按1000元收取。交易服务费不因交易双方无法签署委托合同或合同解除或任何争议等原因而退还。

(四)报名方式及网上报价:

1、参选机构须在2023年5月25日下午17:00时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www.hncq.cn)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注册为竞买方)、报名,缴纳保证金,由我所对参选资料进行形式审核。

2、参选机构经报名审核通过后,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报价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申报有效价格。

3、报价截止时间:2023年5月26日上午9:30

资格审核通过的参选机构请在上述时间内进行一次性报价。

四、中选办法

采用网络一次性加密报价办法确定中选机构,最终中选结果将在海南

产权交易网发布。

1、确认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参选机构可在报价规定时间内网上提交报价(不高于项目所要求的评估费用),报价最低者成为中选机构,次低报价为候补机构。

2、若出现最低报价相同的情形,以系统提交报价时间优先原则确定中选及候补机构。

3、若只有一家机构参选,如其报价符合规定,则该机构按其报价被确定为中选方。

五、注意事项

(一)参选机构须自行下载并填写《参选申请》,填写完成后加盖公章。

(二)在报名环节将填写完成的《参选申请》及相关材料扫描并上传至E交易系统供审核。

(三)确认为中选机构后,须按照业务委托方的安排签署业务委托书,不得无故放弃,不得提出不利于业务委托方的要求,无故放弃者,中选资格自动失效,由候补机构进行顺位递补为中选机构。

(四)中选机构若不能按照本公告要求签订业务委托书,或不能按期完成工作,或在工作中无法保证质量,给业务委托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同时将在选聘结果产生之日起半年内不得参加海南产权交易所组织的中介机构选聘活动。

附件1:参选申请

委托方咨询电话:王先生176*****432

项目(报名)咨询电话:黄女士 ********

2023年5月2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资产评估 中介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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