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丈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气体灭火系统及部分消防设施安装招标公告
百丈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气体灭火系统及部分消防设施安装招标公告
一、议标品目:
二、要求:
1、希望有资质和实力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2、参与投标应提供以下资料(标书一正三副,正本须加盖红章):
2.1营业执照复印件;
2.2具有消防产品销售资质;
2.3生产企业生产许可证、经营企业经营许可证;
2.4投标代表的法人授权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并带身份证原件;
2.5产品质量保证书、廉洁承诺书;
2.6售后服务承诺及培训计划;
2.7标书文件需装订成册,不接收活页形式或通过夹子成型的标书;
3、本项目为专业消防安装项目,为保障售后服务的时效性,业务系统的运行稳定,投标单位须在宁波市内有常设服务机构(以工商登记为准);
4、投标方必须经过现场实地查看,投标单位需在项目公示期间对现场环境进行勘察(地址:宁波市鄞州区镇安街23号,联系人:周老师,139*****717),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对应的实施方案和现场勘察报告;若投标单位未对现场环境进行勘察或投标文件内未按照相关要求提供现场勘察报告的,则失去投标资格;现场勘查时间具体定在2023年5月29日上午9:30。
5、自2020年以来投标方有三个以上类似项目案例,投标文件中须提供项目合同复印件。
6、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请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到鄞州区百丈东郊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电话报名,联系人:韩老师联系电话:0574-********、135*****621。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6月5日17时。
8、本次议标定于2023年6月6日14时,地点:南7楼会议室(具体时间地点将以现场报名登记时告知为准)。
9、我院为无烟医院,文明单位,院区内严禁吸烟,并要求严格做好垃圾分类,请投标人自觉遵守。
三、评标方法
本次采购采用议标的方式,采用综合评分法,中标结果以鄞州区百丈东郊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众号公示、电话通知为准。
四、商务条款
交货方式:按院方实际需要供货。
验收:中标人须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并有检验合格证的。到货后,采购人对中标人提交的货物依据采购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产品使用前进行最终验收,最终验收时发现的不合格货物如没有证据证明是采购人原因导致的,由中标人将进行更换。
完成时间:中标后30天内。
付款方式:经院方验收合格3个月内。
质量保证期(或保修期限):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不少于2年。
售后服务响应或后期服务:中标人对采购人的服务要求应在1小时内响应;如采购人提出需要上门服务,应在3小时内赶到现场;并在24小时内解决问题,如在规定时间内不能解决问题,应提供同档次的产品给采购人代用。重大问题或其它无法迅速解决的问题应在48小时内解决或提出明确解决方案。
鄞州区百丈东郊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23年5月24日
标签: 分消防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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