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朔州市分行不良清收组包诉讼律师服务采购项目公开邀请公告
中国银行朔州市分行不良清收组包诉讼律师服务采购项目公开邀请公告
中国银行朔州市分行现就[不良清收组包诉讼律师服务项目]进行采购邀请。现邀请有意向参加本项目,且满足合格供应商基本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
中国银行朔州市分行不良清收组包诉讼律师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BOC-2023 FW005
三、项目内容
委托律师代理我行授信客户逾期贷款的诉讼清收,包括但不限于:调查取证;草拟、修改、审查与本案有关的法律文书;撰写并根据甲方要求及时提交法律意见书、案件进展报告及结案报告;代理甲方进行诉讼及执行程序;在甲方的授权下参与调解、和解;代为签收本案法律文书,且在签收后一个工作日内送达至甲方;甲方委托给乙方的其他工作事项。
注:本次项目采购内容详见采购邀请文件。
四、合格供应商的基本资质要求(须同时满足)
通用条款:
(一)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二)截至报名截止日,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截至报名截止日,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黑名单。
(四)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六)未经采购人允许,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转包。
(七)供应商须从采购人获得采购邀请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项目。
专用条款:
(一)供应商营业执照范围应包含本项目服务内容。
(二)供应商服务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资格。
(三)至少应当组建5人以上的服务团队,负责专门对接中国银行的案件代理工作。合伙人及主办律师具有丰富经验,能够独立承担本合同约定的具体工作,有较强沟通协调能力。
(四)律所专职律师人数为4人以上。
(五)能够满足中国银行的管理要求,与我行进行有效沟通,执行严格的质量管理,确保服务质量。中国银行对服务团队成员的服务水平、业务能力、职业道德等存在异议的,有权要求中标律所更换,律所应在接到中国银行要求更换的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予以更换。
(六)建立委托代理关系后,制定工作计划采取有效手段开展诉讼工作,对于证据材料完善的案件能够尽快启动诉讼立案工作。自签署委托代理合同后1个月内取得实质性进展;对于特殊复杂案件,经我行允许可适当延长。
(七)聘用的律师事务所应合理、忠实地履行受托义务,不得滥用代理权,不得违反协议约定或超越代理权行事,不得将服务项目进行分包或转包;在受托事务履行期间及终止后,遵守保密约定,不得泄露案件信息或我行商业秘密、内部信息;不得协助债务人或诉讼对手恶意逃废我行债务或实施针对我行的不良行为;不得利用媒体炒作等不当手段,干预正常司法审理或对我行形成负面舆论。
(八)代理案件要求:根据中国银行不良贷款情况建立委托关系。律所需要建立诉讼清收台账,逐案记录工作开展情况,定期向中国银行反馈情况。中国银行组织常态化后评价工作,如对代理律师后评价不满意或者提出意见的,中国银行有权随时解除委托。
五、采购邀请文件的获取
有意向的供应商可按以下时间和地点(或方式)获取采购文件:
时 间: 202[3]年[5]月[24]日起至202[3]年[5]月[30]日止,上午9:00-11:30 ;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地 点:中国银行朔州市分行(朔州市朔城区开发南路19号)
获取方式:
*现场获取: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持供应商营业执照、法人代表委托授权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准备上述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并提供以下信息:公司名称、联系人姓名、职位(含所在部门)、联系电话(手机号码)、联系人邮箱等信息。
六、联系方式
地址:山西省朔州市朔城区开发南路19号
联 系 人:宁晓刚
电话:0349-*******
电子邮箱:kjsjcsz_sx@bank-of-ch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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