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中心建设仪器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中心建设仪器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15GC344HW

招标条件

赤峰市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中心建设仪器采购及安装工程已经由赤峰市水利局以赤水农牧字〔2015〕129号)文批准招标。招标人为赤峰市节水技术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和地方配套,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内蒙古远思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设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一、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赤峰市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中心建设仪器采购及安装工程

2、建设地点:全市十二个旗县区和赤峰市水利规划设计研究院

3、标段划分:

第一标段(大型仪器):火焰和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带自动进样器)、原子荧光分光光度计(带自动进样器)、双光束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气质联用仪

第二标段(大型仪器):气相色谱(带顶空进样器)、离子色谱(带自动进样器)

第三标段:小型仪器设备(万分之一电子天平、百分级电子天平、超声波清洗器、循环水真空泵、实验用超纯水机、恒温水浴锅(6联)、离心机、高压蒸汽灭菌锅、电热鼓风干燥箱、可调温电炉(2联)、电热恒温培养箱、菌落计数器、双目生物显微镜、冰箱、电磁炉、振荡器、除湿机、恒温水浴锅(1孔)、气相色谱自动进样器、原子吸收自动进样器、全自动一体化蒸馏仪、低本底α、β测定仪、辅助仪器设备、滴定设备、照相机、采样容器、水样冷藏箱)

第四标段:便携式检测设备(包括浊度仪、pH计、电导仪、溶解氧测定仪、分光光度计、二氧化氯检测仪等)

第五标段:水质检测车 计划投资约234万元

4、项目规模:新建具备《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中规定的42项指标的检测能力水质监测中心12处、80项指标的检测能力水质监测中心1处。招标范围:主要设备仪器:火焰和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带自动进样器)、离子色谱(带自动进样器)、气相色谱(带顶空进样器)、原子荧光光度计(带自动进样器)、气质联用仪、全自动一体化蒸馏仪、低本底α、β测定仪、便携式水质检测箱(包括浊度仪、pH计、电导仪、溶解氧测定仪、分光光度计、二氧化氯检测仪等)等设备及其配套设施等。

5、供货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40日历天。

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规范规定合格标准。

二、 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大型仪器):火焰和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带自动进样器)、原子荧光分光光度计(带自动进样器)、双光束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气质联用仪

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的生产厂家或代理(经销)商;

2. 生产厂家授权的代理(经销)商,针对本标段设备仅能接受唯一一家生产厂家授权;3. 生产厂家组成联合体的应授权唯一个代理(经销)商进行投标;

4. 所投设备属于计量器具的(火焰和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带自动进样器)、原子荧光分光光度计(带自动进样器)、双光束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气质联用仪),提供计量器具制造许可证;

5. 投标人2014年、2015年具有同类水质检测实验室业绩;

6. 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7.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8. 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报名应提交联合体协议书;

9.在项目建设领域无行贿行为。

第二标段(大型仪器):气相色谱(带顶空进样器)、离子色谱(带自动进样器)

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的生产厂家或代理(经销)商;

2. 生产厂家授权的代理(经销)商,针对本标段设备仅能接受唯一一家生产厂家授权;3. 生产厂家组成联合体的应授权唯一个代理(经销)商进行投标;

4. 所投设备属于计量器具的(气相色谱(带顶空进样器)、离子色谱(带自动进样器)),提供计量器具制造许可证;

5. 投标人2014年、2015年具有同类水质检测实验室业绩;

6. 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7. 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报名应提交联合体协议书;

8.在项目建设领域无行贿行为。

第三标段:小型仪器设备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满足本项目要求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经销商需投标产品制造厂商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仪器设备,仅能委托一个经销商参加投标),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2.所投产品属于计量器具的,提供计量器具制造许可证;

3. 投标人2014年、2015年企业同类项目业绩;

4.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在项目建设领域无行贿行为。


第四标段:便携式检测设备

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的生产厂家或代理(经销)商;

2. 生产厂家授权的代理(经销)商,针对本标段设备仅能接受唯一一家生产厂家授权;3. 生产厂家组成联合体的应授权唯一个代理(经销)商进行投标;

4. 所投设备属于计量器具的,提供计量器具制造许可证;

5. 投标人2014年、2015年具有同类水质检测实验室业绩;

6. 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7. 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8. 国外设备生产厂家(进口产品为中国总代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或年度经销权证明;

9.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报名应提交联合体协议书;

10.在项目建设领域无行贿行为。

第五标段:水质检测车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范围,注册资金500万以上且有能力提供本招标产品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

2)必须具备国家公告的改装资格;

3)工业和信息化部(原国家发改委)已公告的投标车型目录或批文;

4) 供应商保证所投车辆必须符合国家环保要求且能够在赤峰入户上牌的承诺函;

5)具有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及CCC认证;

6)投标车辆必须是在线生产产品;

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 在项目建设领域无行贿行为。

三、 投标报名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9月23日至2015年9月29日(北京时间,节假日不受理),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到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5004室(赤峰市新城区玉龙大街中段巴林石大厦五楼)投标报名。

2、投标报名应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办理,报名时须提交下述证件原件及2份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对报名合格者出售招标文件。

第一标段(大型仪器):火焰和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带自动进样器)、原子荧光分光光度计(带自动进样器)、双光束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气质联用仪

1)生产厂家: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计量器具制造许可证、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代理(经销)商:

代理(经销)商除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投标产品制造厂商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以外还需提交生产厂家的证件;

2)联合体报名应提交联合体协议书;

3)提交企业所在地人民检察院或赤峰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出具的工程建设领域无行贿行为证明材料。(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复印件无效)。

第二标段(大型仪器):气相色谱(带顶空进样器)、离子色谱(带自动进样器)

1)国内生产厂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计量器具制造许可证、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国外生产厂家:设备生产厂家(进口产品为中国总代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或年度经销权证明;

代理(经销)商:代理(经销)商除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投标产品制造厂商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以外还需提交生产厂家的证件;

2)联合体报名应提交联合体协议书;

3) 提交企业所在地人民检察院或赤峰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出具的工程建设领域无行贿行为证明材料(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复印件无效)。

第三标段:小型仪器设备

1)生产厂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计量器具制造许可证、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代理(经销)商: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针对本次项目的经销商需投标产品生产厂商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的同时还需提供生产厂家计量器具制造许可证及产品合格证;

2)提交企业所在地人民检察院或赤峰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出具的工程建设领域无行贿行为证明材料。(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复印件无效)。

第四标段:便携式检测设备

1)国内生产厂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计量器具制造许可证、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国外生产厂家:设备生产厂家(进口产品为中国总代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或年度经销权证明;

代理(经销)商:企业营业执照(副本)、针对本次项目的经销商需投标产品生产厂商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的同时还需提供生产厂家的证件;

2)联合体报名应提交联合体协议书;

3)提交企业所在地人民检察院或赤峰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出具的工程建设领域无行贿行为证明材料。(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复印件无效)。

第五标段:水质检测车

1)制造厂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制造厂家、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及CCC认证、改装资质、工业和信息化部(原国家发改委)已公告的投标车型目录或批文、供应商保证所投车辆必须符合国家环保要求且能够在赤峰入户上牌的承诺函;

代理(经销)商: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针对本次项目的经销商需投标产品制造厂商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的同时还需提供制造厂家证件的复印件;

2)提交企业所在地人民检察院或赤峰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出具的工程建设领域无行贿行为证明材料。(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复印件无效)。

3、报名受理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远思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人: 郝娅娜

电 话: 136*****399

以上所有标段投标人报名时,若企业法定代表人本人报名时,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报名的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若企业开户行许可证未在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还须提供企业开户行许可证原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5年9月28日至2015年10月 2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正常受理),到赤峰市新城区金帝大厦B座5区B502室(赤峰市新城区玉龙大街中段),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标书2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3、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联系人、电子邮箱、传真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补遗书、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后果自负。

五、投标文件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为2015年10月19日上午9:00时,递交地点为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赤峰市新城区玉龙大街中段巴林石大厦五楼)。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为2015年10月19日上午9:00时,开标地点为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赤峰市新城区玉龙大街中段巴林石大厦五楼),届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携带有效证件准时出席开标会议。

七、联系方式

招 标人:赤峰市节水技术服务中心

地 址:赤峰市新城区全宁街赤峰市水利局
联 系人:于海波

电 话:****-*******

赤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人:郭义新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远思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175号汇商广场B1座5055室

联 系人: 郝娅娜

电 话: 136*****399

内蒙古远思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09月2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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