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药科大学实验动物中心净化通风空调系统维保采购项目

沈阳药科大学实验动物中心净化通风空调系统维保采购项目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沈阳药科大学实验动物中心净化通风空调系统维保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沈阳药科大学
行政区域辽宁省公告时间2023年05月24日14:24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辽宁金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05月24日至2023年05月29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下午:13: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4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畅
项目联系电话024-********
采购单位沈阳药科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文化路 103 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刘老师 024-********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金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12号华鹏商务大厦80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李畅 024-********

项目概况

沈阳药科大学实验动物中心净化通风空调系统维保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金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5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JC202*****001

项目名称:沈阳药科大学实验动物中心净化通风空调系统维保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4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SPF动物楼净化通风空调系统工程加热制冷采用风冷热泵式冷水机组和校内热水外网作为冷热源,夏季冷水机组提供7-12℃冷水,冬季校内热网提供50-60℃热水。夏季开启冷水机组,冷水循环泵及切换冬夏季冷热源阀门,通过空调机组及风机盘管进行制冷循环;冬季切换冷热源阀门由校内热水外网通过空调机组及风机盘管进行制热循环。空调机组维护需专业人员24小时轮流值班,每天多次记录机组及其配套系统(如制冷模块系统,加热模块系统)运行实时参数,观察机组是否有异常噪音及震动。检查管路阀门漏水情况,电动机,加热管等设备运行情况,在运行过程中一旦发现故障或设备发生报警,应立即采取处理措施,并记录。防止冬季电加热管被冻坏,负责切换冬夏季冷热源阀门,夏季开启冷水系统电源,冬季排空管路存水并定期巡视五楼水泵房。夜间保证屏障内实验人员安全进出,处理意外情况。1.机组运行日常巡视维护2.机组日常运行值班与记录;3.应急处理;4.定期检修与维护保养;5.日常维护和定期保养维护时,需要更换配件及时与委托方沟通,并指导委托方购买相应配件;维保公司人员负责更换配件操作,维护和维修的人工费委托方不再额外支付;日常检修与定期维护保养时所需要的润滑剂、清洁剂或防冻液、螺丝、胶垫、工具等,由维保公司提供;6.配合委托方接受省实验动物管理机构对屏障环境指标进行抽检或年检,保证检查时屏障设施内各项指标合格,符合现行GB-*****要求。若因环境设施指标检测方面不合格而未通过抽检或年检,维保公司负责限期整改的全部费用;如果限期整改后仍不合格,造成委托方许可证吊销,维保公司需承担委托方重新申请许可证而产生的全部费用;7.每年根据机组运行情况,对更换配件相关费用进行预算;8.一切因机组故障问题出现的送排风不畅、温度和换气不达标,导致动物生病死亡、实验中断、公物损坏等事故,均由维保公司承担责任,并对事故的受害方进行经济赔偿。如果拒绝或推诿赔偿,委托方在结算运维费用时,扣除应赔偿的金额;9.维保公司要严格遵守各种安全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委托方的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能留下安全隐患。如果因为操作不当、疏忽大意、未检修到位等原因导致机房漏水、漏电、着火等事故,致使委托方设施设备受损,维保公司承担全部责任,并对事故所产生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如果拒绝或推诿赔偿,委托方在结算运维费用时,扣除应赔偿的金额。如涉及人员伤亡,维保公司负全责,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额外经济民事赔偿或走司法程序,按有关国家法律规定执行。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为两年(实行1+1制),合同一年一签(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每满一年为一个服务期)。第一个服务期期满时,委托方需对中标方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可续签一年,考核不合格者委托方有权终止合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24日至2023年05月29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金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领取或发送邮件

售价:¥5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5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12号华鹏商务大厦1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5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12号华鹏商务大厦8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须在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前向指定邮箱liaoningjinchang@yeah.net发送邮件,邮件应包含以下材料扫描件: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电子版(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药科大学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文化路 103 号        

联系方式:刘老师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金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12号华鹏商务大厦809            

联系方式:李畅 0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畅

电 话:  024-********

 

标签: 净化通风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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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金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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