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矢新能源新疆达坂城风电场一期(49.5MW)工程、二期(49.5MW)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天矢新能源新疆达坂城风电场一期(49.5MW)工程、二期(49.5MW)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新疆招标有限公司受天矢新疆新能源有限公司的委托,对该单位的天矢新能源新疆达坂城风电场一期(49.5MW)工程、二期(49.5MW)工程EPC总承包项目进行邀请招标,只有资格预审合格、收到此投标邀请书的投标人才能参加该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现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招标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天矢新能源新疆达坂城风电场一期(49.5MW)工程、二期(49.5MW)工程EPC总承包项目
2、招标内容:
一期、二期工程的施工、设备采购、安装及风电场工程手续和电力接入手续办理等工程范围内的各项内容的EPC总承包。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10kV升压站工程、110kV送出线路工程、风电场工程手续、35kV集电线路工程及电力接入手续办理,组织协调各方验收工作并确保通过,风电场工程和电力送出工程设备及材料采购、运输、土建工程、设备安装、调试、监造、配合机组试运行及性能试验,试运行后移交招标人。
2.1、本工程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10kV升压站工程、110kV送出线路工程、机组采购及安装工程、35kV集电线路建筑安装工程、交通工程、防洪工程、施工电源、供水工程、办公和生活临建等为完成工程整体达到投产目标的所有工作,具体如下:
(1)110kV升压站工程:场地平整;综合楼、附属用房、消防水池、35kV配电室、SVC室、设备基础、变电构支架、电缆沟围墙、大门等所有建筑物及基础的土石方开挖及回填或换填、土石方装卸运输、余土处理等全部土石方工程;综合楼、附属用房、消防水池、围墙、大门等所有建筑物的结构、建筑、给排水、暖通、电气照明、装修、消防等建筑内容;110kV升压站电气安装、调试试验;110kV升压站内所有设备、材料采购(包含二期项目35KV线路终端杆至升压站内电缆、光纤的采购和安装)、运输、保管等;地面硬化;场内绿化及绿化设施采购及安装;在施工阶段应包括的工程实体、措施项目、技术服务和配合协调及施工蓝图中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110kV送出线路工程:110kV线路工程包含的场平、基础、组塔、架线等所有工程内容。
(3)风机安装工程:风力机组设备及塔架等设备的采购、现场卸货验收、保管和就位安装;风机及塔筒内的所有电缆(包括动力电缆、控制电缆、通讯光缆等)和照明及塔筒内外其他所有附属设备安装;风机及塔筒内吊装前卫生清洁和损伤补救工作,保证达到招标人及风机厂家的清洁标准;将风电机组及塔筒运输支架、集装箱等收集并按照招标人要求进行处理;在风电场内,风机及塔筒设备运输出现运输障碍时的免费牵引;当风机及塔筒设备需进行二次转运时,投标人负责安排车辆进行转运;负责配合设备厂家进行静态调试(含提供调试电源),包括完成调试和并网前后属于安装方面的消缺和整改工作。
(4) 35kV集电线路建筑安装工程:35kV箱变(或台变)基础及接地工程施工,含:土石方开挖及回填或换填、土石方装卸运输、余土处理等全部土石方工程及箱变(或台变)地网敷设与风机、箱变(或台变)整体接地网的接地电阻试验;箱变(或台变)安装配套的管线预留、预埋;箱变(或台变)、35kV线路相关材料设备(除箱变或台变、电力电缆外)的采购、运输、卸货验收、暂存保管、二次转运;35kV场区架空线路架设;高、低压电缆、控制电缆、通信线缆现场盘测、电缆头制作及敷设安装;电缆防火工程;线路材料设备、场区线缆及箱变(或台变)的安装调试、交接试验工作;全线杆塔、设备防雷接地工程(线路部分);设备、线路杆塔及电缆走向标识安装工作;为完成35kV集电线路建筑安装工程在施工阶段应包括的工程实体、设备材料、措施项目、技术服务和配合协调及施工蓝图中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5)防洪工程:箱变(或台变)基础、线路杆塔基础等配套基础挡墙、护坡工程、绿化恢复施工;场区防洪(二次防洪、导流坝)施工;为完成防洪工程应包括的工程实体、设备材料、措施项目、技术服务和配合协调及施工蓝图中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6)施工电源和供水工程:投标人负责现场施工电源建设,初步确定采用柴油发电机发电。投标人负责打井或就近取水的相关工作,并负责公用供水管线铺设及相关净水设备的安装直至具备通水条件;其中水质需经过鉴定部门化验合格并取得检验报告后方可使用;工程竣工验收前用电、用水费用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办公和生活临建工程:投标人需根据相关规定内容搭设办公和生活临建。
2.2、本工程所需的全部设备的招标采购、运输、到货验收、保管、功能试验等均由投标人负责;其中,风电场内设备采购包括但不限于:风力发电机、塔筒、箱变、电缆及通讯线缆、预应力锚栓组合件等;110kV升压站内设备采购包括不限于:110kV主变压器、断路器、隔离开关、互感器、避雷器、35kV开关柜、SVC无功补偿装置、所用变、接地变、综合自动化设备、通讯设备、直流系统、五防、视频监控、电子围栏、电力电缆等;110kV线路工程设备采购包括不限于:铁塔、导线、光缆等。
2.3、投标人负责办理除招标人承办的项目前期行政审批以外工程竣工前的所有工程手续的办理。
(1)工程建设期内的行政审批手续包含但不局限于下列内容:征地拆迁及各项补偿、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房产证等手续的办理;项目并网前直至项目转商业运行期间地方电力公司、国网新疆电力公司和新疆电监办的各类备案、审查、签订协议等手续的办理;各项手续办理过程中的提资、图纸文件审查及备案;所有办理的手续都必须取得相关单位许可的批复意见。
(2)工程验收手续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并网前安全性评价、并网前技术监督、消防备案及验收(包括消防设备、材料送检并取得使用许可证)、水保和环评验收、防雷验收、地方及省网电力公司验收、质检和安监机构验收、达标投产验收、并网后安全性评价等;所有验收工作都必须取得相关单位和部门通过验收的书面意见。
(3)上述手续办理产生的全部相关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
2.4、如招标范围内没有载明,但实际证明是确保项目发电运行、确保通过各方验收所必须的,则需纳入总承包服务范围。
2.5、本工程的质量保证期:土建及安装工程签署竣工验收报告之日起12个月;设备类除风力机组外其余设备为设备投运后签署预验收证书之日起12个月;风力发电机组设备为最后一台风机通过240h试运并签署预验收证书之日起60个月。投标人负责本工程所有内容的售后服务。
3、工程地点:拟建风电场位于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达坂城镇,距乌鲁木齐市约70公里。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的独立企业法人,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有明显说明;有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2、新疆自治区区外企业应当具备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备案手续;
3、资质要求,必须具备下列条件:必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或具有电力行业设计甲级资质及电力工程对外总承包资质;企业注册资金5000万元以上(含5000万元);必须有一个及以上49.5MW风电场(含110kV升压站)类似业绩,项目已投产并投标人投标文件中需附合同主要内容;
4、诚信履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工程质量无不良记录,工期无迟延记录;近3年内在合同签订、合同履行过程中,未因不诚信履约被列入黑名单,且在处罚期内;
5、限制条件: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和被控股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单位,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均作废标处理;
6、具备完善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和有效的质量认证证书;
7、项目经理具有类似工程经历,具备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各专业工程师必须有相关资格,且参与过两个以上类似电力工程建设。
三、报名要求:符合上述资质要求,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请于2015年9月21日至2015年9月30日上午10:30-下午19:00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原件、疆外企业需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备案册》原件(并携带以上资质复印件一套)到新疆招标有限公司报名。
四、招标联系信息
招标人:天矢新疆新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新疆招标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乌鲁木齐市友好南路179号
邮编:830000
联系人:刘忠元
电话/传真:0991-*******
8.购买招标文件汇款信息:
账户名称:新疆招标有限公司
人民币账号:****************571(请在汇款单上注明:①项目编号②纳税人税号)
开户银行:工行乌鲁木齐市友好南路支行
9.投标保证金汇款信息:
账户名称:新疆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乌鲁木齐南湖路支行
标签: 新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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