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教师进修学院附属中学食堂维修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抚顺市教师进修学院附属中学食堂维修改造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6月06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抚顺市教师进修学院附属中学食堂维修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134,854.00
最高限价(元):1,134,854
采购需求:
本工程为抚顺市教师进修学院附属中学食堂维修改造工程 (具体工程量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竣工且验收合格(以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项目经理须提供无在建承诺书; (4)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息查询时间为响应文件开启当日。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25日 08时00分至2023年05月31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6月06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3年06月06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21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需在网上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同时提供一份与电子文件一致的备份U盘(密封递交)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供应商无需提供纸质响应文件。如未报名将不允许参与本项目投标。
3、开标现场供应商应自行准备电子设备或远程解密,避免影响开评标活动。
4、供应商于递交文件截止时自行解密,解密时限为30分钟、最后报价提交的时限为30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5、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成功递交线上电子响应文件或开标现场无法成功解密线上电子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响应)。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抚顺市教师进修学院附属中学
地 址: 抚顺市顺城区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抚华建设工程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抚顺市顺城区新华二路14号楼1号门市
邮箱地址: hsy-fh@163.com
开户行: 建行抚顺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 辽宁抚华建设工程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馨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