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自然资源局稀土高新区规划分局档案整理数据化项目
包头市自然资源局稀土高新区规划分局档案整理数据化项目
第一章 包头市自然资源局稀土高新区规划分局档案整理数据化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招标条件:
现委托中智卓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包头市自然资源局稀土高新区规划分局档案整理数据化项目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的响应供应商参加磋商。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包头市自然资源局稀土高新区规划分局档案整理数据化项目
2、项目概况:档案整理数据化项目。
3、采购编号:FW2023-202
三、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22条的规定,包括: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此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响应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
2、响应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网站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同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公司不得在同一项目中同时参与磋商;母公司和其全资子公司不得在同一项目中同时参与磋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中参与磋商;
5、响应供应商近三年应至少承揽过一项档案整理类项目业绩。
6、参与本项目磋商的供应商需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四、满足上述条件的投标人购买采购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三份:
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2.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3.企业营业执照
4.项目业绩合同
5.企业联系人姓名、手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
五、采购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
六、采购文件出售地点:中智卓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67号,传媒大厦A座18层)
七、采购文件购买时间:2023年5月24日-2023年5月31日
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止,下午14:30-17:00止)
八、磋商截止时间:2023年6月5日下午15:00分。
九、磋商地点: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传媒大厦A座18层。
十、采购文件请于磋商当日磋商截止时间前递交至磋商地点,逾期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将不予接受。届时请各响应供应商派1~2位代表(包括拟授权委托人)出席磋商会议。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1.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2.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gg.nmgztb.com.cn/)上发布、3.包头稀土高新区管网(http://www.rev.gov.cn/)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包头市自然资源局稀土高新区规划分局 (盖 章)
联系人:宋杰
联系方式:0472-*******
采购代理机构:中智卓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 章)
联系人:王超
联系电话:0472-*******
邮箱:zyzb6666@vip.163.com
标签: 档案整理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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