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呼和浩特通信段无线仪表计量校准二次公告项目采购公告
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呼和浩特通信段无线仪表计量校准二次公告项目采购公告
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呼和浩特通信段无线仪表计量校准二次公告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htx2023-008-01)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呼和浩特通信段无线仪表计量校准二次公告项目采购人为呼和浩特通信段,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呼和通信段无线仪表计量校准项目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详见附件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次报价内容在营业执照允许的范围内; 2.报价人必须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比选项目谈判; 4.报价方应具备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的认可证书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的实验室认可证书(含附件);提供近2年内相关设备计量项目业绩证明。。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供应商须为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3年5月24日 16:30至2023年5月30日 16:30(北京时间)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采购报价交易平台)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采购文件。
5. 报价文件的递交
5.1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30日 16:30,报价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国铁采购平台 (电子采购报价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报价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电子采购报价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同时在国铁采购平台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8.其他
2023年5月24日
标签: 计量校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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