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前锋区龙滩镇土寨村太阳能路灯项目采购公告

广安市前锋区龙滩镇土寨村太阳能路灯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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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前锋区龙滩镇土寨村太阳能路灯项目

采购公告

广安恒睿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 广安市前锋区龙滩镇人民政府(采购人)委托,拟对“广安市前锋区龙滩镇土寨村太阳能路灯采购”项目以询价的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1. 采购项目名称:广安市前锋区龙滩镇土寨村太阳能路灯采购项目

  2. 项目编号:915*****202********

  3. 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

    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固定价):8万元(捌万圆整)

    四、采购方式及评审方法

    报名(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代理机构组织3名相关专业人员以最低评标价法(单价最低)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若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只有1名,则直接确认为成交供应商)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和自然人;

    2.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有销售(生产)户外照明灯具。

    六、报名及递交响应文件的方式、截止时间、地点

1、报名(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 5 月 25 日至2023年 5 月 30日09: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同递交响应文件)方式:报名费200元(报名资格不能转让)。凡有意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将响应文件(加盖公章的PDF文件(响应文件))扫描件【邮件主题备注为公司全称+项目全称】发送至指定邮箱(*********@qq.com)。发送扫描件后,联系我公司工作人员,获得我公司出具的报名及递交响应文件回执,方为报名及递交响应文件成功。

(注:办理事项前均须先行电话告知,否则因未及时告知所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联系人及电话:贺老师0826-*******;180*****520

七、响应文件的组成

1.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法人参加报价则只需提供法人身份证明 );

2.企业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有销售(生产)户外照明灯具);

3.附件1《承诺函》;

4.附件2《商务及服务要求应答表》;

5.附件3《技术参数偏离表》

6.附件4《报价表》。

7.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资料,如有。

注:以上均为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鲜章。

八、项目基本情况及商务要求

(一)项目介绍

1.项目名称:广安市前锋区龙滩镇土寨村太阳能路灯采购项目

2.项目地点:广安市前锋区龙滩镇土寨村

3.项目范围:农村路灯主要安装在村庄主要干道、村民聚居点、文化广场、村学校、村两委活动中心等地方。

(1)通村道路。村域内村庄通往外界的道路或村庄与县道、乡道连接的道路。

(2)村内通组路。村庄内主要交通性车道,包括农村新型社区道路、乡村旅游区新型社区道路,通往农民新村、聚落、院落等农村居民聚居点的道路。

(3)入户路、宅间路。连接村干路和农户之间的交通通道及农房之间的交通通道。

(4)农村主要场所。村两委活动中心、村文化广场、村学校、村民活动院坝等场所。

(5)其他道路。村庄内夜间有人经常出入的偏背巷道、小道。

(6)山区、城市规划区要根据实际需要安装路灯,能不安装则不安装,能少安装则少安装。

(7)其他可安装路灯的农村居民聚居点。

(二)实施要求及主要参数

1、实施要求

农村路灯应合理选配、相对统一、确保质量,做到节能环保、稳定耐用、简洁美观,满足夜间出行的照明要求,便于长期维护,利于降低建设安装、运维管护成本。施工安装符合《太阳能伏光照明装置总技术规范》(GB*****-2009)要求。路灯基础施工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1)布灯方式。单侧布灯、两侧交叉布灯、两侧对称布灯均可,路灯间距20-40米。所有路灯灯具的安装位置,应避开遮挡太阳光的物体。

(2)布灯数量不低于80盏。

2、主要参数

序号

产品名称

技术参数

单位

数量

备注

1

●灯杆

★1、灯杆高度:灯杆总高≥5米。

★2、灯杆材质:Q235钢材,热镀锌喷塑,喷塑厚度≥95um。

★3、灯杆壁厚:壁厚≥2.50mm。

★4、锥形杆下口径≥130mm、上口径≥60mm或大小杆下口径≥114mm、上口径≥76mm)

5、法兰盘长度≥240mm,宽度≥240mm,厚度≥10mm。

注:提供资质认定部门认可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相关检验、检测或测试等报告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鲜章,报告中至少包含★的参数。

1

2

●灯具及LED 光源

★1、规格型号:LED路灯总光源功率≥40W。

2、LED光源使用寿命≥*****h,光衰小3%。

3、压铸铝合金外壳,烤漆。

4、防护等级≥IP65。

注:提供资质认定部门认可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相关检验、检测或测试等报告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鲜章,报告中至少包含★的参数。

1

3

●太阳能板

★1、规格:≥60W太阳能板1块。

2、采用高效多晶硅A片电池板,电池板效率≥17%。

3、使用寿命≥20年;太阳能板支架钢板整体镀锌喷塑。

4、阳极氧化铝边框,机械强度高,具有抗风,防雹防腐等性能。

5、输出采用密封防水,高可靠性多功能接线盒,使用安全、方便、可靠,可适应各种复杂恶劣气候条件下的使用。

注:提供资质认定部门认可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相关检验、检测或测试等报告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鲜章,报告中至少包含★的参数。

1

4

●铁锂电池

★1、铁锂电池容量≥40AH,系统电压3.2V或12V。

2、环保,密封技术安全可靠,质量技术指标符合相关标准。

注:提供电池送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达到合格标准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鲜章,报告中至少包含★的参数。

1

5

控制器

1、控制器具有光控和时段控制功能。

2、具有遥控功能,具有多种调试模式。

3、产品具有充满断开和恢复功能;欠压断开和恢复功能;负载短路保护功能;雷击保护功能。

4、产品防护等级≥IP65。

注:提供资质认定部门认可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相关检验、检测或测试等报告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鲜章,报告中至少包含★的参数。

1

6

电缆附件

≥2*2.5mm2RVV护套铜芯缆线,带防水接头。

m

实际需要

7

地笼

★1、基础笼混凝土强度不得低于C25;基础顶部应预埋M16地脚螺栓,螺栓露出50±5mm。

★2、基础深度应≥600mm,螺栓的预埋位置偏差不得大于2mm。

1

注:●标识为本次采购的核心产品;★标识为本次采购重要技术参数,应完全响应,不允许负偏离,否则视为不实质响应。

(三)商务要求

1、付款方式及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7月完成任务的50%,拨付合同金额的30%;2023年9月完成任务的100%,拨付至合同金额的70%;待区级行业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拨付至合同金额的95%;剩余合同金额的5%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结束后一次性付清。

2、供应商报价包括服务、安全费、交通费、材料费、税费、辅料等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额外的费用。

3、农村太阳能路灯系统主要技术参数应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所有设施设备及其配件的质保期不低于3年。质保期应在供货、施工合同中标明。

4、验收: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应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和《广安市前锋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规程》的要求进行验收。验收结果合格的,成交供应商凭相关资料办退履约保证金;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同级财政局参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5.履约保证金:

金额:合同金额的5%。

交款方式:履约保证金可以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包括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

收款单位:广安市前锋区龙滩镇人民政府

开户行:采购人指定银行。

银行账号:采购人指定账户。

交款时间:成交通知书发放后,采购合同签订前。

注:提供保函的的担保机构必须是依法成立的具有相关资质和偿付能力的担保机构。保函是银行等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必须要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能够进行查询,否则将取消成交资格,采购人将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履约保证金退还:采购人在与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成交供应商按照合同条款要求如约完成供货或服务并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全额退还(无息)。验收结果不合格的,采购人将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将参照有关规定。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供应商损失。

(四)售后服务

(1)质保期内成交供应商负责所供设备的免费维修:质保期内出现的非人为操作设备问题由成交供应商负责维修,所有材料、配件、人工等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成交供应商接到报修电话后 4 小时内安排人员响应到场,24 小时内完成维修或调换。

(2)成交供应商保证所供设备性能良好,若质保期内出现两次重大设备故障,成交供应商无条件更换所供同款同型号设备。

(3)保修期外为终身维护,设备故障维修只收取零配件费用,免收人工等其他费用,零配件收费按市场最低优惠价执行。

(4)成交供应商须指派专人负责与采购人联系售后服务事宜。

(5)运输、安装必须符合行业规范和要求,所涉及的一切劳务、材料、运输、安装安全、风险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注:未尽事宜以合同约定为准。

九、采购代理服务费:3000元整,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收取。注: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结果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广安恒睿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代理机构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顺延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领取成交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应当签订采购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顺延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安市前锋区龙滩镇人民政府

地 址:广安市前锋区龙滩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180*****027

采购代理机构:广安恒睿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广安市前锋区工业6路4号12幢

邮 编:******

联 系 人: 贺老师

联系电话:0826-*******

本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由本项目采购人自行负责,广安市公共资源网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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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太阳能路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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