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松雅湖生态新城发展中心(长沙县松雅湖湿地公园事务中心):松雅湖湿地自然学校托管运营服务(2023)采购需求公开

长沙县松雅湖生态新城发展中心(长沙县松雅湖湿地公园事务中心):松雅湖湿地自然学校托管运营服务(2023)采购需求公开

一、功能及要求:

详见服务标准

二、相关标准

详见服务标准

三、技术规格

详见服务标准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三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服务内容

项目分类

具体内容

服务要求

宣传活动

长沙县松雅湖生态新城发展中心牵头,投标人每年策划并实施1次大型活动和3次小规模活动。

大型活动要求林业、环保、教育、水利等相关政府部门、社会公众、媒体、志愿者等社会各界人士200人以上参与。活动的策划与实施从世界湿地日、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爱鸟周和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等重要节日中选取,在湖南松雅湖国家湿地公园开展相应的宣传教育活动,并组织社会公众和媒体参与。

中标人负责设计、印发自然学校宣传册1000份,供参观游客取阅。

合同签订一月内完成宣传册的设计与印刷、数量为1000册/年,主要内容包括学校简介、课程介绍、报名流程等。

自然课堂、活动及日常推广。

发布自然学校相关活动的微信公众号推文,全年不低于100次;设计一款以松雅湖为主题的文创产品,引导公众参与湿地保护;搭建一个公众低门槛参与湿地保护的数字化平台。

配合发展中心日常宣传。

安排一名专业人员,主要负责对接宣传工作,全年完成宣传报道不低于15篇,其中策划实施的大型活动有至少3家市级以上公共媒体参与报道。

日常课程

针对学生群体和志愿群体,根据松雅湖国家湿地公园的特点和季节变化的特点,开发湿地自然学校课堂12套课件,以满足不同需要的群体开设课程。

签订合同一个月内完成课件开发。课件围绕湿地保护、环境保护、动植物保护、垃圾分类、水资源保护、防溺水安全教育、湿地生物多样性等方面开发。

针对湿地管理人员关于湿地保护与恢复的培训课程。

合同期内每年开展2次培训。

线下课程:(1)全年免费开展自然课堂不低于50次;(2)开课时间为周末与节假日;(3)课程培训为0.5天/次。

投标人策划并实施,每次约20名学生参与,每年度不低于1000人。将松雅湖生态新城的规划理念、产业布局等内容融入教学实践中,加强宣传推广。附课程签到表,课程报名与课程分享。

组织公众在松雅湖国家湿地公园进行冬、夏令营活动、志愿者培训、写生等。

冬、夏令营活动4期,每期约20名学生参与,活动时间为2天/期;每年培养50名志愿者或志愿者讲师,充分发挥家长志愿者能量,打造一个巡湖、爱湖、文明游园倡导的湿地保护志愿行动网络。冬夏令营活动、志愿者活动及培训等期间的费用均由投标人负责。

湿地自然学校日常工作

安排专职人员负责自然学校的日常接待。

安排1名专业人员常驻宣教中心,主要负责游客对自然学校的咨询、课堂秩序、宣教中心微型人工湿地的维护等工作。

工作总结。

每年完成一次湿地自然学校工作总结。

科学研究与生态保护

调查研究

每年提交1份研究报告,对松雅湖湿地公园在湿地保护、科普宣教、建设管理等方面积极提出建议。

鸟类观测

建立松雅湖鸟类图库。

野生动物巡护

积极巡护野生动物,发现受伤野生动物,及时联系专业野生动物救助人员实施救援工作。

六、验收标准

1、本项目按照长沙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工作的通知》(长县财发[2022]3号)的规定进行验收。本项目为按实结算项目,成交供应商须按采购人的要求完成相关事项,成交供应商在完成任务后须汇报至采购人进行验收,对工作量进行核对、签认,成交供应商未达到项目要求的,采购人有权要求重新组织实施。

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相应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4、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供应商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或使用单位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或使用单位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七、其他要求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湿地公园 托管运营 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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