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港经济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砲台镇)招标公告
空港经济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砲台镇)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2014年度揭阳空港经济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砲台镇)项目
批复文号 揭国土资空港函[ 2014]27号
批复单位 揭阳市国土资源局空港分局
招标人 揭阳空港经济区农林水务局
项目所在地区 广东省
项目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类型 施工
公告内容
2014年度揭阳空港经济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砲台镇)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4年度揭阳空港经济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砲台镇)项目已由揭阳市国土资源局空港分局、揭阳空港经济区财政局、揭阳空港经济区农林水务局以揭国土资空港函[ 2014]27号文批准建设,以揭国土资空港函[ 2015]17号文核准招标,招标人为揭阳空港经济区农林水务局,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项目建设地点在揭阳空港经济区砲台镇南潮村等村,建设面积约7700亩,主要包括灌溉、排水工程和田间道路工程,工程预算造价1119.7741万元。
2、计划总工期:150个日历天。
3、招标范围:按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揭阳空港经济区财政局经建股审核后的《工程预算书》内容。
三、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下列资格
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揭阳市以外企业报名前须到揭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诚信信息登记手续(原已办理常年信息登记且在有效期内的有效)。
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工程项目投标,仅接受先报名者投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本工程项目进行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本工程项目进行投标。
3、拟派项目经理应由在本企业注册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B类)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省外注册建造师必须为一级)担任。
4、近三年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凡有意投标者,请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于2015年9月2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24小时制,下同)~11时00分,14时30分~16时00分止亲自到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揭阳市榕城区临江北路市机关办公大院后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6楼)报名。
2、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需提供如下资料(一式三份,以A4纸制作,装订成册,每页加盖单位公章,报名时须提供资料原件核对,否则不予受理。):①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若委托报名的,应同时出具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报名代表居民身份证(第二代)复印件;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揭阳市以外企业报名前在揭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的有效诚信信息登记或常年信息登记手续复印件;③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水建安A、B、C证)及身份证复印件;④拟派项目经理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复印件;⑤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
五、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符合投标报名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请于2015年9月29日至10月9日到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招标文件和有关资料。招标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揭阳空港经济区农林水务局
联系人/电话:黄蔚林/****-*******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电话:郭先生/****-********
发布人 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5-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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