虹星桥镇西南村闸站工程招标公告

虹星桥镇西南村闸站工程招标公告


长兴县虹星桥镇西南村闸站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为长兴县虹星桥镇西南村闸站工程,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长兴县虹星桥镇西南村经济合作社,招标组织机构为浙江德信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长兴县虹星桥镇西南村,主要为新建闸站一座,具体工作内容及工程量详见工程量清单。项目概算总投资为68万元。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其他条件详见附表。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企业法定代表人于2015年9月23日起至2015年10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证书复印件到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雉城街道锦绣路8号市民服务中心4楼)购买招标文件(营业执照与资质证书上所登记的法定代表人不一致时,以营业执照所登记的为准)。4.2、本次招标不受理网上报名,不受理非会员单位。4.3、投标会员应先报名,从2015年9月30日起登录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系统下载招标文件。4.4、本次招标工程量清单、设计施工图纸、澄清文件和最高限价同招标文件一起提供下载。4.5、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在报名时递交。5.招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浙江省长兴县雉城街道锦绣路8号长兴市民服务中心四楼招标代理窗口。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6.1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8、联系方式招标人:长兴县虹星桥镇西南村经济合作社 招标组织机构:浙江德信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 址:长兴县虹星桥镇西南村 地 址:长兴县长海路39号二楼 联系人:都 工 联系人:江 工 电 话:139*****125 电 话:****-******* 备案: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2015 年9月23日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 序号 资格条件内容
一 企业
1 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2 近3年(2012年9月1日以来,以法院判决书出具的日期为准)无行贿犯罪记录。
3 应未被长兴县水利建设市场限制投标。
4 其他要求:无。
二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
1 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或浙江省水利厅颁发的三级聘用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并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其他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2 项目负责人近3年(自2012年9月1日以来,以法院判决书出具的日期为准)无行贿犯罪记录。
3 项目负责人应未被所在地区(长兴县)水利建设市场限制投标。
4 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持有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5 项目安全员、质检员和施工员应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认可的上岗证。
6 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两个岗位不得相互兼任。
三 其它
1 投标人的“三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证),其中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应有任命文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
2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下同)必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公示,外地进浙施工企业委托代理人必须是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已经公示的授权委托人。
3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应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近3个月出具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
4 其他要求:/。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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