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22年度自治区机关绩效考评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贵港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22年度自治区机关绩效考评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局有关科室、局属有关单位:

现将《2022年度自治区机关绩效考评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贵港市民政局

2023年5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2年度自治区机关绩效考评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工作方案

根据《贵港市绩效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落实2022年度自治区机关绩效考评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贵绩办发〔2023〕2号)精神,我局对2022年度自治区机关绩效考评社会评价意见建议进行认真研究梳理,涉及民政局建议任务有1项,现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工作部署,以人民满意作为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对2022年贵港市社会评价意见建议的整改,解决人民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民生问题,从而提高社会公众的满意度。

二、整改工作内容及措施

维续努力推进各项为民办实事工作,切切实实为群众办实事,解决民生工程。

整改措施:1.加强低保动态管理,持续排查,加强与乡村振兴等部门进行数据比对,把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人口纳进低保、特困供养。

2、按标准要求发放低保金、特困供养费、孤儿基本生活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

3.加强指导、督促,确保按标准按要求完成任务。

责任科室:救助科、事务儿童科

责任人:韦善酌 俸燕林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30日

三、程序步骤

(一)明确整改责任。责任科室要对照整改问题,明确责任单位、整改责任人、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详见附件)。4月15日前,在社会评价大数据系统填写分类依据,并向群众做好宣传解释工作,扎实做好整改工作。

(二)强化过程管理。责任科室要统筹推进整改工作, 平时注意收集整改前、中、后的图片、视频等佐证材料,7月15日前完成中期整改进度填报, 11月15日前填报整改完成情况。由局绩效办统一在社会评价大数据系统中进行填报。

(三)主动公告公示。责任科室要通过门户网站、主流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党务政务村务公开栏、整改承诺公示牌等多渠道,及时公示整改情况,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评价。5月20日前,要将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可检验的成果等进行公示; 12月20日前,完成整改成效公示。

(四)参评十佳案例。请救助科、事务儿童科按方案要求认真做好建设性意见建议整改,结合整改完成情况,积极参加全区第二届社会评价“十佳整改案例”评选活动,于2023年9月15日前完成申报,充分展现我市民政工作亮点和工作成效。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整改工作。责任科室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2022年度社会评价反馈意见建议整改工作的重要性,科室、单位领导要亲自跟进,压实整改责任,按照方案的措施要求,协同配合,及时反馈进展情况,力争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任务,确保取得成效。

(二)加强跟踪督促。局绩效办将不定期对整改工作落实情况进度进行跟踪检查,及时掌握整改工作情况,确保整改工作顺利推进。对整改工作不负责、不落实的,将按我局内部绩效考评有关规定对负有责任的科室进行扣分。

(三)及时报送材料。责任科室要严格按照要求,及时将有关整改推进情况报送到局绩效办。

附件:贵港市民政局关于落实2022年度自治区机关绩效考评社会评价意见建议问题整改措施汇总表


附件

贵港市民政局关于落实2022年度自治区机关绩效考评社会评价意见建议问题整改措施汇总表

序号

意见建议编号

意见建议内容

意见建议性质(建设性或非建设性)

整改措施

完成时限

责任单位

分管领导

责任部门及责任人

备注

1

120*****0100006

维续努力推进各项为民办实事工作,切切实实为群众办实事,解决民生工程。

建设性

1.加强低保动态管理,持续排查,加强与乡村振兴等部门进行数据比对,把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人口纳进低保、特困供养。

2.按标准要求发放低保金、特困供养费、孤儿基本生活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

3.加强指导、督促,确保按标准按要求完成任务。

12月30日前

贵港市

民政局

诸葛颂良

石小军

救助科

韦善酌


事务儿童科

俸燕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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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绩效考评 社会评价 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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