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城区委电梯工程投标邀请
荔城区委电梯工程投标邀请
致:厦门明运建筑有限公司、中建万迪(福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建中玑市政园林有限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荔城区委电梯工程 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莆田市荔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 莆田市荔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东方昌信建设实业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 建设地点:莆田市荔城区;
2) 工程建设规模:约127万元。
3) 招标范围和内容:以施工图纸为准(不列入招标范围的详见工程预算编制说明);
4) 工期要求:总工期:6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
5) 工程质量要求: 合格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 建筑(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非福建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5]13号文件的规定完成入闽信息登记工作;
5) 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项目);
6) 投标人的企业信息和拟派项目管理人员信息应在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可查询到且查询到的信息完整;
7) 投标人不得属于被纳入福建省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系统建筑市场企业黑名单,且在“黑名单”管理有效期内的企业。。
8)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
9)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人自2023年05月25日起在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网发布招标公告,投标人可登录网站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 书面招标文件与网上下载的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网下载的为准。
6.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随机抽取法。
7.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7.1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贰万元整(¥*****元)。未按规定时间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拒绝。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当场退还;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合同签订后,无息退还。
8.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06月01日9时30分,提交地点为: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人同时在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网发布招标公告。
10. 公告其他说明:参加开标活动的人员应佩戴口罩,主动接受体温检测,无异常状况及体温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开标场地并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递交投标文件时需排队递交(间隔1米)并出示八闽健康码,否则不予接受投标文件。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莆田市荔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地址: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
电话:李杰 ;
联系人:139*****925。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东方昌信建设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 ;
电话:152*****263 ;
联系人: 陈女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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