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园视频监控、广播系统设备及安装招标公告

公园视频监控、广播系统设备及安装招标公告


长春公园视频监控、广播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

招标公告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招标项目编号: JHZB********

1. 招标条件

长春公园视频监控、广播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 已由 长园[2015]44号文件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公园,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长春公园视频监控、广播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

2.2招标规模:长春公园园区内采购及安装

2.3 项目建设地点: 长春市绿园区皓月大路1411号

2.4 计划开竣工日期:2015年10月20日至2015 年 12 月 30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技术防范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投标单位资质应符合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要求 。 近3年至少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3项目经理 应具有机电工程 二级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4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外省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吉建管〔2014〕6号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9 月 23 日至2014年 9 月 29 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注册建造师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至长春市政务中心三楼交易中心窗口报名合格后到吉林省建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个合同标段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  10 月 15 日13 时 3 0 分,地点为 长春市政务中心A区三楼二开标室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公园

办公地址:长春市绿园区皓月大路1411号

联 系 人:姜晓丹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建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东南湖大路天骄大厦A座22楼

邮政编码: 130021 联系电话:****-********

传  真: ****-******** 联 系 人:何川

日期: 2015 年 9 月 23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视频 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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