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设备招标公告

人民检察院设备招标公告

受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检察院委托,天津市武清区政府采购中心将以公开招标方式,对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检察院办公设备购置实施政府采购。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检察院办公设备购置项目
2、项目编号:WQCG2015-335
二、项目内容(具体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1、预算采购金额*******元。
2、案卷非接触式扫描系统1套、电子取证系统1套、刷卡打印软件1套、彩色复印机6台、扫描仪29台、传真机18台、便携式打印机23台、便携式一体机29台、录音笔24个、碎纸机23台、照相机32台、摄像机20台、移动硬盘39个、投影机5台。
三、资格要求:
1、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3、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须有法人签字或盖章,法人不能参与投标时必须提供)。
4、法人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格产品要求。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投标人须针对此次采购项目中的案卷非接触式扫描系统产品提交生产厂商原厂授权书和原厂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四、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招标文件售价: 2015年9月24日至2015年9月29日,每日9:00-11:00,14: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天津市武清区政府采购中心(天津市武清区杨村镇雍阳东道12号)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为每包400元人民币。标书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五、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2015年10月16日上午9:30在天津市武清区政府采购中心。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2015年10月16日上午9:30在天津市武清区政府采购中心。
七、购买招标文件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报名:投标申请人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以上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天津市武清区政府采购中心报名。
八、采购代理机构:天津市武清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天津市武清区杨村镇雍阳东道12号
邮政编码:301700
网 址:http://tjgp.tjcs.gov.cn
联系电话:********
联系人:


采购单位: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检察院
采购代理机构:天津市武清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9月2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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