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法医尸体解剖检验室设备二次招标公告

标准法医尸体解剖检验室设备二次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贵州聚源项目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普安县公安局(采购单位)委托,就普安县公安局标准法医尸体解剖检验室设备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人:普安县公安局

二、项目编号:XYC2015-14-1号

三、采购项目名称:普安县公安局标准法医尸体解剖检验室设备

1.采购数量:一批

2.采购预算:50万

3.采购项目内容:标准法医尸体解剖检验室设备

4.主要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6.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6.2、必须是依法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同时从事相关设备生产或销售的独立法人,注册资本不低于200万元,具有本次采购货物供货能力的生产商或供应商。
6.3、供应商所投产品,必须满足于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主要技术参数的响应程度及性能;对产品质量证书要求:满足条件超过以下三项以上的,优先采用,(原件现场查验,无原件的投标无效)。
1)、所投电器集中控制系统通过省级质监部门检测机构的检测。
2)、所投分体数码照相系统通过省级计量检测机构的检测。
3)、所投解剖室中央温控系统通过省级计量检测机构的检测。
4)、提供在公安系统内建成的解剖室臭味排净效果有CMA标识的检测报告(解剖室内空气质量检验报告);
5)、提供国家版权局颁发的电器集中控制系统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
6)、提供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解剖台的内台面升降机构、解剖台内台面的翻转机构的实用新型专利证书。
6.4、对解剖室、解剖台检测报告要求:提供由公安部出具的解剖台及解剖室检验报告,且在公安部检验中心网站可查,提供网站查询切图。或提供解剖室、解剖台公安部刑事技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检测报告。(原件现场查验,无原件投标无效)。
6.5、施工方案:项目设计方案图纸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方案设计合理、性能先进,系统中各设备兼容性优良,解剖室项目方案设计完全符合公安部《尸体解剖检验室建设规范》行业标准及本次招标采购人对解剖中心工程的要求,请评委酌情评定。
6.6、业绩:投标人提供在贵州省内解剖室工程项目合同业绩:工程项目合同金额大于200万以上优先采用(以上业绩提供合同原件或中标合同书及验收报告作为考证)。
6.7、证书要求:提供原件核查,满足条件超过以下三项以上的,优先采用,(原件现场查验,无原件的投标无效)。
1)、投标单位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
2)、投标单位通过ISO14001环境体系认证;
3)、投标单位通过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4)、投标单位为中国法医学作出贡献,参加中国法医学会的。

五、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09月24日 09时00分-2015年09月26日 15时00分

六、谈判文件发售地址:贵州聚源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兴义市桔山大道铭都公寓B栋1303室)

七、谈判文件发售价格:叁佰元整(元/份)

八、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09月28日 15时00分

九、谈判时间:2015年09月28日 15时00分

十、谈判地点:贵州省普安县公安局会议室

十一、项目联系人:贵州聚源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51*****077
传真:****-*******
邮箱:

十二、开户名称:

十三、开户银行:

十四、账号:

机构名称:贵州聚源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15年09月24日

标签: 公安局 尸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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