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及餐厅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食堂及餐厅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投标邀请书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莆田市秀屿区前沁初级中学食堂及餐厅改造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莆田市秀屿区前沁初级中学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莆田市秀屿区前沁初级中学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邀请 福建省荔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凯源市政园林有限公司、宏峰集团(福建)有限公司 3家投标人进行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 建设地点:莆田市秀屿区东峤镇前沁村前沁自然村 ;

2)工程建设规模:约9.5万元;

3) 工期要求: 20 个日历天;

4)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

5) 招标范围和内容:按施工图纸并结合预算编制说明。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资质类别及等级)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且投标人必须为莆田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名录库内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类别企业;

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房屋建筑(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非莆田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投标人如在莆田市区域内已中标和在建工程项目累计达到3个(含3个)的,不能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项目是否完成以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为准。若因特殊原因未能验收,投标人可在开标前按项目管理权限报行政主管部门认定);

5)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

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7)投标人必须是招标人邀请的企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人自2015 年9月23日起在莆田市秀屿区发展服务中心网发布招标文件,投标人可登录莆田市秀屿区发展服务中心网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人需要书面招标文件和招标图纸的,请于2015年9月23日至2015年9月25

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 11时30分,下午 3 时00分至 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莆田分公司(福建莆田市城厢区东圳西路669号荣华嘉园4号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工程预算书)每份售价100元,招标图纸每份售价 100元,售后不退。

3)书面招标文件与网上下载的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莆田市秀屿区发展服务中心网网上下载的为准。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随机抽取法。

6.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壹仟陆佰元整(¥1600元),投标人是否按期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以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网最新发布的《已预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企业名单》为准。未预缴的可以以现金形式开标前当场递交。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拒绝接受(已接收的将予以退回)其投标文件。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9月28日15时30分,提交地点为:秀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层开标室(秀屿区人民政府办公楼财政楼)。

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莆田市秀屿区前沁初级中学 ;

地址:莆田市秀屿区东峤镇前沁村前沁自然村 ;

电话:137*****898

联系人: 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 莆田市城厢区东圳西路669号荣华嘉园4号楼 ,邮编: 351100 ;

电话: ****-******* 传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食堂 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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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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