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招标公告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招标公告
宁蒗县宁利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18号)等有关规定,云南禹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云南省宁蒗彝族自治县农业局(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对宁蒗县宁利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项目(二次招标)进行公开招标,项目出资比例为100%,现对本项目测绘机构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规模:宁利乡5个村委会,72个村民小组,46819亩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2.2项目总投资:约110万元,拦标单价:23元/亩。
2.3项目概况:在项目辖区内按户做好各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内容包括:1、按农业部颁发的NY/T2537-201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程》对本行政区域内航拍数字正射影像工作底图的制作。2、采用调查基本比例尺为1:2000的工作底图,通过实测法、航测法、图解法或组合法完成标段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3、外业调查应按村民小组实地驻地逐块调查。4、调查应客观、公正,面积、空间位置和权属等信息应得到承包农户认可。5、图、数、实地三者一致。6、按农业部颁发的NY/T2538-201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要素规则》、NY/T2539-201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数据库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建设技术指南》以及省级建库标准等规定,宁利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入户调查、航空摄影、工作地图制作、地块指认、公示、确权登记、打证、数据资料的整理归档、以村民小组为单位的纸质,电子版数据档案归档等服务工作。并导入县数据库所有资料达到符合录入国家农业部测评通过的数据系统软件要求,进行数据导入和地块对接处理、全县数据对接及现场安装调试完成并培训本地工作人员熟练掌握和应用数据成果。
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航空摄影、工作底图编制、外业调绘、测绘及内业登记资料填制、权属调查、公示归户、登记簿表建立、颁发经营权证和数据资料入库等,负责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管理系统(软件)数据库(县、乡两级)的建设(面积以最终实际测量为准)对确权登记成果及相关电子资料进行质量检查、组织、整理,所有资料达到符合录入国家农业部测评通过的数据系统软件要求,进行数据导入和地块对接处理、全县数据对接及现场安装调试完成并培训本地工作人员熟练掌握和应用数据成果。以上作业均由中标单位独立完成。
2.4服务期限:2015年12月20日之前完成全部成果。
2.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或行业相关质量检验标准,提交的成果必须符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验收办法(试行)》要求,同时,数据成果须满足招标人县级信息平台统一建库标准。
2.6招标范围:航测(航空摄影)宁利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的承包地块,制作航拍数字正射影像基础工作底图;进村入组逐户逐地直接勾绘或实地测量,确认地块四至界限、面积和空间位置等;绘制承包地块示意图,矢量化承包地图斑,空间位置图,相关表册数据的编制与录入,成果确认、数据公示,编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和土地承包合同相关内容;打印相关表册(包括调查公示表、公示结果归户表、申请登记表、土地承包合同)、登记簿和证书等;档案归档严格按照农业部、国家档案局印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管理办法》执行,纸质与电子档案要一一相对应;建立土地承包经营管理信息系统等。
2.7质量标准:按照项目规划设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程》(NY/T2537-201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要素规则》(NY/T2538-201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数据库规范》(NY/T2539-2014)、《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24356-2009)、《测绘技术总结编写规定》(GB/T1001-2005)、《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验收办法(试行)的通知》(农办经【2015】5号)、《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意见》(云发〔2014〕17号)、《中共丽江市委、丽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意见》(丽发〔2014〕13号)《丽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丽江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丽政发〔2015〕39号)、《云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方案》、《中共宁蒗县委、宁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实施意见》(宁发〔2015〕8号)及其他相关规范,县级检查验收结果评定达到合格标准,并顺利通过省、市检查验收。
2.8本次招标设一个标段,标段内容不可拆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投标单位资格条件要求;
3.2投标单位具有测绘乙级(测绘航空摄影、摄影测量与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地籍测绘和工程测量)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3.3投标单位拟派对本项目负责人员需具备注册测绘师资格或测绘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4设备等方面能满足项目的生产能力:1、具有4台(含)以上GPS或RTK接收机,且GPS或RTK标称定位精度5+5ppm或以上(须提供鉴定证书原件),具有2件(含)以上无人飞机。2、拟投入本项目专业技术人员中,具有测绘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人员5名,且从事测绘技术岗位工作不少于2年;具有测绘相关专业初级技术职称人员10名,且从事测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不少于1年(相关技术专业人员年龄在65岁之后的不予认同其资格证书);野外常态化作业人员不得少于40人。
3.5与招标人、招标代理人无任何利害关系的国内企事业单位;能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的保密规定,(具备国家或云南省保密局颁发的《国家涉密载体复制许可证》或保密资格单位资质证书);
3.6企业必须具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业绩或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两权发证、地籍测量、勘测定界的业绩。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中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转包和分包。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9月23日至2015年9月29日,每天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携带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测绘师或测绘专业工程师职称证书原件、以上证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份到宁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股购买招标文件。逾期或不符合规定资质条件、证件不齐备的申请将被拒绝。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200元,此费用售后不退。
6.联系方式:
招标人:云南省宁蒗彝族自治县农业局
地址:宁蒗县
联系人:徐工杨工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禹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官渡区关上关兴路万兴花园己栋3号
联系人:杨工(159*****952)
电话:(0871)********
标签: 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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