茫荡镇石佛山南门口管理房修复项目投标邀请书
茫荡镇石佛山南门口管理房修复项目投标邀请书
投标邀请书 福建君和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建保利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建宗昌源建设有限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茫荡镇石佛山南门口管理房修复项目已由南平市延平区茫荡镇人民政府以会议纪要[2023]8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南平市延平区茫荡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招标人为南平市延平区茫荡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闽延筑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茫荡镇石佛山景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招标控制价******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建筑装饰、安装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可承担:(1)高度50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2)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3)单跨跨度27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工业、民用与公共建筑工程建筑物层数≤25层;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要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要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①据闽建办筑[2016]8号文件规定,省外入闽建筑企业应当按规定通过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网的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登记系统自行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②、投标时,投标人若被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或“建设工程责任主体质量安全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其投标按否决投标处理;③、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5月24日 09:00:00至2023年6月1日 09:00:00通过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http://ggzy.np.gov.cn/yp/)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3年5月31日17:30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壹仟元整(¥*****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形式、或②电子保函形式;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6月1日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http://ggzy.np.gov.cn/y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2023年5月31日17:30前前使用本单位CA证书通过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http://ggzy.np.gov.cn/yp/)予以确认(确认函格式见附件1-1)。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平市延平区茫荡镇人民政府 地址:南平市延平区环城北路99号,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138*****296,传真:/ 联系人: 吴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闽延筑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平市延平区马坑路7号(世纪星城A区)12幢601室,邮编:****** 电子邮箱:*********@qq.com 电话:0599-*******,传真:/ 联系人:吴先生。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 网址:http://ggzy.np.gov.cn/yp/ 联系电话:0599-*******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中共南平市延平区茫荡镇委员会 地址:南平市延平区环城北路99号 联系电话:0599-*******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 地址:南平市延平区八一路439号原市政府后楼延平区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电话:0599-******* 确认函 (招标人名称) : 我方已于年月日收到你方年月日发出的关于邀请我方参加 (招标项目名称) 投标的“投标邀请书”,并确认 (参加/不参加)投标。 特此确认。 被邀请单位名称: (盖单位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盖电子姓名章)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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