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市水文站测流仪设备采购项目

诸暨市水文站测流仪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公告

(编号:浙成套2015-07-0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经诸暨市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诸暨市水文站委托,对下列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特邀请国内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诸暨市水文站测流仪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组织类型:政府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项目内容及规模:

采购预算内容为下表(详见采购文件):

标的

采购内容

22>

最高限价

标一

诸暨市水文站测流仪

22>

30.35万元

四、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五、谈判响应人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2、营业执照经营项目与采购标的内容相符,具有良好信誉,注册资金在100万元(含)以上法人;

3、具备《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质》乙级(含)以上或《水利工程咨询资质》乙级(含)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勘测设计资质》丙级(含)以上资质;

4、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采购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采购文件采用网上下载方式发布,发布时间为2015年9月 23日-2015年10月8日,符合谈判响应人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请在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zjztb.gov.cn)政府采购板块,采购公告栏目中下载采购文件,本项目无须报名,于开标当日直接参加谈判。

七、谈判须知:

谈判响应人须在提交谈判响应文件时提供下述相关证照原件或公证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一律作无效标处理:

1、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

2、提供《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质》乙级(含)以上或《水利工程咨询资质》乙级(含)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勘测设计资质》丙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原件。

3、自2015年8月 12日后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原件(原件不退)。

八、谈判保证金:

谈判保证金人民币0.3万元。

缴纳账户名称: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交通银行绍兴诸暨支行;帐号:****************75925;款项用途:保证金。已缴纳年度谈判保证金的按年度谈判保证金相关规定执行。

九、谈判响应文件提交:

谈判响应人须于2015年10月12 日15:00 时前将谈判响应文件密封送达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1)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拒绝接收。

十、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15年10月12 日15:00 时

开标地点: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1)室(暨东路58号四楼)。

十一、业务咨询:

水文站联系人:董国辉 ; 联系电话:139*****968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老师 ; 联系电话:135*****038

诸暨市水文站

             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九月二十三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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