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海原县李旺镇杨山村和七营镇高崖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项目.海原县李旺镇杨山村和七营镇高崖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项目一标段、海原县李旺镇杨山村和七...[投标进行中]
[自治区]海原县李旺镇杨山村和七营镇高崖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项目.海原县李旺镇杨山村和七营镇高崖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项目一标段、海原县李旺镇杨山村和七...[投标进行中]
本招标项目海原县李旺镇杨山村和七营镇高崖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项目已由海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海原县李旺镇杨山村和七营镇高崖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海发改发[2023]10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源中央街接资金和县财政配套资金,招标人为海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中润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李旺镇杨山村建设内容包括:混凝土入户道路硬化2576平方米,人行道铺装3617平方米,人行道路缘石4645米;毛石挡土墙797米,场地硬化1100平方米,土方3500立方米,拆除路面250平方米;新建巷道573平方米;台阶25.8平方米;钢铁护栏68米。
七营镇高崖村建设内容包括:人行道面包砖铺装7127平方米,人行道混凝土缘石4307米;C30混凝土道路硬化1348平方米;C25混凝土入户路硬化1092平方米;标准混凝土树框269个;非标准混凝土树框2030米;补种行道树15株;面包砖斜45度立嵌1073米;场地硬化1383平方米。具体工程内容详见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2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李旺镇杨山村和七营镇高崖村村内。
2.3计划工期:21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李旺镇杨山村建设内容包括:混凝土入户道路硬化2576平方米,人行道铺装3617平方米,人行道路缘石4645米;毛石挡土墙797米,场地硬化1100平方米,土方3500立方米,拆除路面250平方米;新建巷道573平方米;台阶25.8平方米;钢铁护栏68米。
七营镇高崖村建设内容包括:人行道面包砖铺装7127平方米,人行道混凝土缘石4307米;C30混凝土道路硬化1348平方米;C25混凝土入户路硬化1092平方米;标准混凝土树框269个;非标准混凝土树框2030米;补种行道树15株;面包砖斜45度立嵌1073米;场地硬化1383平方米。
具体工程内容详见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两个标段。具体工程内容详见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一标段:本项目为海原县李旺镇杨山村和七营镇高崖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项目(一标段),建设地点位于海原县李旺镇杨山村。建设内容包括旧路拆除、新建混凝土道路、人行道面包砖铺装、入户路硬化、人行道混凝土路缘石、毛石挡土墙、场地混凝土铺装硬化、场地面包砖铺装硬化、混凝土路面硬化、场地台阶、场地护栏、场地毛石挡墙等。
二标段:本项目为海原县李旺镇杨山村和七营镇高崖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项目(二标段),建设地点位于海原县七营镇高崖村。建设内容包括人行道路铺装、人行道混凝土路缘石、道路混凝土硬化、入户路及场地混凝土硬化、六边形框格植物护坡、树池、村庄绿化(补种行道树)、面包砖斜45度立嵌、场地硬化等。
注: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如果有)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并同时提供注册证及执业资格证(外地企业需提供一级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5月23日起至2023年5月30日18:00止(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2“电子交易平台” 实行 CA 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本次项目采用电子开评标,办锁认证安全登录并使用本单位有效期内CA锁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办理CA锁业务及平台操作事宜,请联系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按1号键;(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发布的《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通知》的规定,暂停第三方服务机构(CA证书)现场业务办理活动,如有需要可登记在线自助办理系统进行在线办理。新平台使用及操作问题,请联系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6月14日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7.联系方式招标人:海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中润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中卫市海原县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丰农巷金榜大厦10楼1002室邮编:****** 邮编:******联系人:马主任 联系人:乔琳、高丽电话:0955-******* 电话:177*****342传真:/ 传真:/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2023年5月23日
标签: 人居环境整治 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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