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通州区新华街道办事处第三届“魅力副中心乐享在新华”文化艺术节系列活动项目竞争性磋商

北京市通州区新华街道办事处第三届“魅力副中心乐享在新华”文化艺术节系列活动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第三届“魅力副中心 乐享在新华”文化艺术节系列活动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北京市通州区新华街道办事处
行政区域通州区公告时间2023年05月25日12:23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05月26日至2023年06月01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00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15号院甲1号华文国际A座710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06月05日10: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15号院甲1号华文国际A座710室
预算金额¥6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澍京
项目联系电话010-********
采购单位北京市通州区新华街道办事处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新华街道吉祥园17号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杨老师010-********
代理机构名称中恒达(北京)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15号院甲1号华文国际A座710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孙澍京 010-********

项目概况

第三届“魅力副中心 乐享在新华”文化艺术节系列活动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15号院甲1号华文国际A座710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6月05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HD********

项目名称:第三届“魅力副中心 乐享在新华”文化艺术节系列活动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项目编号:ZHD********
2.项目名称:第三届“魅力副中心 乐享在新华”文化艺术节系列活动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项目预算金额:60万元、项目最高限价(如有):60万元
5.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第三届“魅力副中心 乐享在新华”文化艺术节系列活动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60万元
数量:1项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第三届“魅力副中心 乐享在新华”文化艺术节系列活动项目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至2023年12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响应:否;3.2 本项目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实体, 具有相关行政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且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26日至2023年06月01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15号院甲1号华文国际A座710室

方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交以下资料:(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适用于法定代表人领取文件) 或授权委托书(适用于被授权人领取文件)原件,(格式自拟,须注明获取磋商文件事宜);(2)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章;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15号院甲1号华文国际A座710室;方式:现场领取;售价:300元。

售价:¥3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6月05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15号院甲1号华文国际A座710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6月05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15号院甲1号华文国际A座710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 248 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关 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财政部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通州区新华街道办事处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新华街道吉祥园17号楼        

联系方式:杨老师0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恒达(北京)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15号院甲1号华文国际A座710室            

联系方式:孙澍京 0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澍京

电 话:  010-********

 

标签: 文化艺术节 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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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恒达(北京)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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