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仪器建设招标公告

玻璃仪器建设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学院对下述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玻璃仪器建设项目

2、采购编号:2015-ZQXY-9-26

3、采购内容:附件四、设备要求及数量。

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4、交货地点: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学院指定地点。

5、投标单位中标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合同签订生效日起60个工作日内交付。

6、付款方式:正式合同签订后3天内预付 30%,项目完成验收后支付65%,正常运行三个月后支付5%。

二、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设立,具备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注册资本在100万以上。

2、投标人必须为所供设备的代理商,或是取得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授权的经销商(二者选一)。

3、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发放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9月22日至 9 月 28日(北京时间,下同)(网上公示时间22日-28日);发放招标文件地点: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学院图文信息中心504室(上海市金山区漕廊公路3888号)。

四、报名携带资料

1、投标人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

2、经销商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制造商授权书。(授权书上须注明本项目名称)

3、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所有证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企业公章)

五、投标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

1、截止时间:2015年10月 9 日15 时

2、递交地点: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学院图文信息中心504室

3、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学院拒绝接受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

七、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另行约定

2、开标地点: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学院图文信息中心504室

3、开标时请投标人法人授权代表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准时出席开标会,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单独提供,不装订入标书内)(五份投标书:一本正本,四本副本)

采购单位:

地址: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学院

联系人:刘英语

电话:159*****061

邮箱:152*****217@163.com">152*****217@163.com

2015年 9月 2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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