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5月23日浙江分公司稻谷购销双向竞价交易专场的公告

关于举办5月23日浙江分公司稻谷购销双向竞价交易专场的公告

各中储粮网会员:
受中储粮集团浙江分公司委托,中储粮网电子商务平台定于5月23日组织稻谷购销双向竞价专场交易,有意向的会员请登录“中储粮网”(www.esinograin.com)点击首页菜单栏中的“粮油交易”选择专场参与交易。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醒
购销双向竞价交易(即购销价差竞价),是指中储粮直属企业(以下简称“委托方”)与竞价中标方(以下简称“中标方”)通过一次交易实现同等数量粮油采购和销售同步完成的交易模式。竞价参与方只对销售标的底价进行竞价,一旦销售标的物应价成交,则相对应的采购标的物同时成交。销售价格以竞价结果为准,采购价格按照交易清单中公布的价格不变。
竞价参与方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交易细则和交易清单,审慎评价市场和政策风险、自身风险承担能力,自主决定是否参与交易,并自行承担参与竞价后相应的责任和风险。
本次购销双向竞价交易类型为以采竞销,交易完成后,委托方与中标方通过中储粮网同时签订同等数量粮油的采购、销售合同各一份。
拟参与竞价的会员对本次购销双向竞价交易如有疑问,可向浙江分公司工作人员咨询详情。
联系人:蒋旭鹏联系电话:0571-********
二、交易安排
交易时间:2023年5月23日10:00开始
品种:稻谷
数量:2009吨
标的交收地:详见交易清单
联系人:
中央储备粮嘉兴直属库有限公司莫亚平电话:180*****208
具体交易数量及调整变化情况等,详见“中储粮网”网站即时交易公告、交易清单。
三、交货时间、价格及质量标准约定
(一)交货时间
采购合同和销售合同的履约期限和出入库作业期限详见交易清单。
(二)交易价格
1、销售价格是以竞价方式产生(竞拍底价详见交易清单),交货地点为中央储备粮嘉兴直属库有限公司,价格类型为卖方散粮船(车)板交货价,无水、杂增扣量。竞价每次每吨递增2元,每个交易节1个标的,时间为90秒,价格最高者中标。
2、采购价格是清单公布价格(详见交易清单),交货地点为中央储备粮嘉兴直属库有限公司,价格类型为买方散粮船(车)板交货价。
(三)交易粮食生产年限、产地和质量指标
1、轮出销售粮食。客户应在竞价交易前认真评估或实地查看粮食实物和路况、出库条件等,自主确定是否购买,并承担竞买后的质量和市场风险。中标方未进行现场看样的,拍卖成交后,即视同了解并认可粮食实物质量,在提货过程中不得就粮食质量问题提出任何异议或要求退货。中标方不得将其作为中央储备粮或其他政策性粮重新销售给收粮单位,否则一切不良后果和法律责任由中标方承担。本次竞价交易的粮食经买方流入市场后,由于质量问题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中标方承担,与委托方无关。
看样时间:5月18日-5月22日8:00-16:00(节假日除外)
粮源采取先出后入的购销方式,对应出库粮食,销售合同作业开始日期为2023年6月1日,销售合同截止日期为2023年7月10日,销售合同履约完毕后方能执行采购合同,一旦销售合同违约,则判定对应采购合同违约,并没收销售和采购合同保证金,采购合同截止日期为2023年9月29日。若后期市场发生较大变化,委托方有权要求中标方追加保证金,若中标方拒不配合,视同违约。
2、轮入新粮质量要求。 2023年浙江、江苏、安徽产中晚籼稻谷(同一标的粒型、品种需一致),质量符合国标三等及以上储备标准,其中黄粒米≤0.4%,脂肪酸值≤19(KOH/干基)/(mg/100g)。色泽、气味正常,无虫粮。重金属等食品安全指标符合国家标准及相关要求。对于杂质在1.0-2.0%以内,经整理后能够达到国标三等及以上质量标准的,买方可以接收入仓,现场除杂过筛,按照净粮入仓结算,筛下物随车(船)退回,水分超13.5%部分按照1:1.2扣量;水分超14.5%或杂质超2.0%买方有权拒收。采购粮源发货前需提供样品。
3、质量争议。若质量存在争议,以南京中储粮粮油质监中心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检测结果为准。
四、保证金、粮款汇款账户和资金结算
(一)中储粮网实行保证金制,有竞价意向的会员参与交易前必须根据拟交易数量向中储粮网会员资金账户内预交足额交易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方可在中储粮网进行交易。
销售和采购合同交易保证金各10元/吨,销售合同履约保证金100元/吨,采购合同履约保证金200元/吨,共计320元/吨。
(二)中储粮网已启用中国工商银行的托管服务,每位会员都有自己独立的中储粮网托管账户(查看位置:登录中储粮网后,财务管理—我的资金账户),请参加交易的会员按以下汇款信息汇入竞价保证金及货款。
收款单位账户名称:参与竞拍会员(自己的)企业名称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德外支行
银行账号:参与竞拍会员企业(自己的)托管账号
银行行号:1021 0000 0136
银行所属区域:北京市西城区
(三)本场次暂时免收交易手续费,但在交易中出现违约行为的,违约数量对应的交易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将全部扣除。
(四)竞价成交后,系统即时根据交易标的数量、价格等信息自动生成电子合同。电子合同一经生成,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签署电子签章后,合同方可执行。
(五)采购合同的执行实行先货后款。
买方初检合格入库后,3个工作日内根据入库数量支付该批次90%货款,剩余10%货款待合同履约完成,且卖方提供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9%)后5个工作日内付清余款。
(六)销售合同的执行实行先款后货。
销售合同货款必须在2023年6月30日之前按照合同数量付清,否则做违约处理。
(七)其他要求:1.数量确认:以中央储备粮嘉兴直属库实际过磅结算数量为准。2.出于卖方延期交货,或由于粮食品质等原因,给买方造成超架空期的政策风险、法律风险、经济损失,由卖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负责赔偿;同时,买方也可视情况解除合同,视同卖方违约。3.卖方发货前需向买方提供样品并签订新粮承诺书,买方有权实地查看粮源,卖方每车(船)需提供发货单(运单),并在发货单(运单)中明确品种、发运地、车(船)号等信息。4.卖方发运的粮食必须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储存品质和食品安全标准要求,且卖方需向买方提供该批粮源有效的粮食质检报告,质量验收以接收库点化验结果为准。5.卖方到库人员及车辆需遵守买方库区安全生产相关规定。6.粮源采取先出后入的购销方式,销售合同履约完毕后方能执行采购合同,一旦销售合同违约,则判定对应采购合同违约,并没收销售和采购合同保证金。
五、其他事项
(一)参与交易方须承诺向中储粮销售的粮食来源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非最低收购价等政策性陈粮或中央、各级地方政府储备轮出陈粮;参与交易方须承诺从中储粮采购的粮食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使用,不得流转或销售用作最低收购价等政策性粮食或中央、各级地方政府储备粮食。严禁参与交易方涉及以陈顶新、以次充好、掺杂使假、“转圈粮”等违规违法行为,严禁参与交易方涉及危害粮食安全和食品安全等行为。
对存在上述行为的会员,中储粮网有权依照《中储粮网会员暂行管理办法》等平台规则,采取提示、劝告、扣除或划转保证金、取消会员资格、降低信用评级、加入黑名单、限制或终止部分或全部服务等措施,违约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并赔偿守约方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经济损失、预期收益损失、索赔、任何花费(包括但不限于采取补救措施的费用、律师费、诉讼费、鉴定费、因遭受行政执法而支出的罚款与费用等)。
(二)参加交易必须为中储粮网会员并缴纳会员服务费。为确保会员交易正常进行,请参加交易的会员至少提前一天登录中储粮网查看应用,如遇问题请致电中储粮网服务电话。因个人操作问题导致无法正常交易的,中储粮网概不负责。中储粮网登录方式为两种:通过短信验证码或密钥方式登录交易。对于列入中储粮系统黑名单客户,予以剔除交易资格。
(三)竞价成交后,成交合同、双方的粮款收付、交割、结算等所有与合同执行相关的行为必须通过“中储粮网”在线进行,否则导致保证金无法释放的后果由企业自负。
(四)交易合同、结算清单、款项收付相关单据,随交易进度由本网站系统自动生成,并支持打印,会员可根据需要自行操作。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依据附件中《中储粮浙江分公司稻谷购销双向竞价专场交易细则》(2023年5月23日试行)及中储粮网有关规定执行。
中储粮网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10-********、3306、3307、3308、3309、3318
出入金电话:010-********
传真:010-********



中储粮网
2023年5月1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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