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车配件抛丸除锈工作业务外包招标公告
客车配件抛丸除锈工作业务外包招标公告
各参选公司:
为切实做好客车构架、摇枕等相关配件的抛丸除锈工作,我段拟对上述工作进行业务外包。详细比选(议价)方案及有关要求见附件。
请有意参与重庆车辆段客车配件抛丸除锈业务外包比选(议价)的公司,于2015年10月12日17点前报名。我段将根据报名情况适时进行项目比选、议价等环节。
报名、咨询等事宜,请联系重庆车辆段技术信息科李涛,联系电话:***-********,137*****533。
重庆车辆段
2015年9月23日
附件
重庆车辆段客车配件抛丸除锈工作业务外包
比选(议价)要求
一、项目名称
客车配件抛丸除锈(含软管、塞门及分配阀等配件的冲洗)
二、项目内容
1.牵引拉杆、吊轴、支柱定位座、单元缸等配件的抛丸除锈。(白班使用双钩、滚筒抛丸机)
2.构架、摇枕、弹簧托梁等配件的抛丸除锈。(夜班使用构架抛丸机)
3.轴箱弹簧、枕簧的抛丸除锈。(夜班使用双钩抛丸机)
4.软管、塞门及分配阀等配件的冲洗除锈除垢。(白班使用高压冲洗机、铁刷子等)
三、质量标准
1.满足《铁路客车段修规程(试行)》(铁总运〔2014〕349号)、路局段修工艺及段等有关要求。
2.抛丸除锈(或人工除锈)要达到St2级或Sa2级标准。
3.构架、弹簧托梁等配件抛丸除锈后,须彻底清除腔内遗留的铁丸。
4.软管、塞门及分配阀等配件冲洗须彻底清除表面锈垢,达到《铁路客车段修规程(试行)》(铁总运〔2014〕349号)、《铁路客车空气制动装置检修规则》(铁总运〔2014〕215号)、路局段修工艺及段等有关要求。
四、参选方资料提供要求
1.经营范围及相关资质、业绩。参选方须提供经营范围相关执照等资料;如有从事过零部件抛丸除锈相关工作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报价单(按辆单价报,须单独密封并盖公司章)。
2.参选方还需提供以下资料。
从事此项业务外包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如人员构成、内部质量卡控、设备坏后应急方案等)
五、比选(议价)方式
参选方通过资质评审后,采取抛丸质量样板评审与商务评审相结合的方式,满分100分,其中,样板抛丸质量占60%,商务评审占40%。由段技术、安全、财务、材料科及相关领导等组成评审小组,评审小组制定样板抛丸质量及商务评审评分标准,评审小组根据参选方样板抛丸质量及商务报价进行评审打分,综合得分最高者获得合同签订资格。
六、其他
比选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比选项目。比选人不得向他人转让比选项目,也不得将比选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相关公告: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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