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江绿道项目前期研究滨江绿道项目前期研究招标公告
滨江绿道项目前期研究滨江绿道项目前期研究招标公告
滨江绿道项目前期研究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南通市城市建设工程管理中心的滨江绿道项目前期研究已经由市政府 批准进行项目前期研究,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现已落实。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前期研究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研究单位。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南通市
2、工程规模:滨江绿道(沪苏通大桥?苏通大桥)及东侧城港路、工农路、东方大道等城市主要道路围合的区域。涉及通州区、崇川区、经开区、苏锡通园区、五山片区,长江岸线长约43公里,研究范围约89.3平方公里。
3、服务期:中标通知书签发之日起45个日历天内提交设计方案深化后的成果及项目建议书,并按照招标人具体时间要求,向主管部门进行设计方案汇报;设计方案获主管部门确认后90个日历天内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送审稿(具体时间以招标人实际要求为准)。
4、质量要求:深度必须满足国家有关文件规定的要求并通过主管部门组织的论证。
三、招标范围、内容及标段划分
1、招标范围、内容:
(1)完成项目方案设计、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各种评价(估)报告的编制,并通过主管部门组织的论证。
(2)与方案设计、编制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相关的调查、研究等其它工作和后续服务工作。
其中:
①方案设计应包括多方案(三个及以上、同深度)比选。
②项目建议书及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包括编制项目建议书和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所需的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现状调查(含现有管、杆线调查)、资料收集、地形图修测,对涉铁、涉高速公路、国省干道、涉航道等节点方案(含评估及相关专项),用地、林地调查及其初步勘界、文物和古树名木调查,用地预审,社会稳定性评价、通航影响评价、防洪评价、节能评估、不可避让生态管控区域论证,投资匡算和投资估算等专题分析研究,综合考虑功能空间、开放空间、交通空间、历史风貌及对沿线社会经济影响,聚焦民生重点和短板项。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需要对项目建设的必要性、技术可行性、经济合理性和实施可能性进行综合研究论证,工程可行性研究范围及深度须达到《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年版)》的要求。
③协助招标人做好其他相关工作(包括后续设计阶段的交接工作)。
2、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四、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同时具备①和②资质:
①有效的市政行业(道路、桥梁、排水、给水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②有效的水利行业设计(城市防洪、河道整治)甲级及以上资质。
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最大家数为两家,且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上述①资质。
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道路或桥梁或交通相关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职称。
3、企业业绩要求:
2018年2月1日以来(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单位承担过建安造价6亿元(或设计合同额8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含桥梁、景观绿化)工程设计业绩。
联合体投标的,申请人业绩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的。
业绩认定以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为准。如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未体现项目特征的,须提供建设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
五、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及履行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须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拟派往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拟派人员与投标单位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2022年11月-2023年1月的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险连续缴费记录或有效证明;
7、企业业绩条件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凡对本项目有意愿的,请2023年3月20日09时30分(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凭企业CA证书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3月20日09时30分,提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南通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同时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是本项目招标文件、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文件澄清、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九、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
十、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南通市城市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南通新江海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工农路235号 | 地址 | 南通市南大街129号兴胜大厦五楼 |
联系人 | 黄女士 | 联系人 | 柴九玲 |
电话 | 0513-******** | 电话 |
2023年2月27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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