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区关于创建国家级“平安农机”示范区相关物资制作供应商采购公告
五华区关于创建国家级“平安农机”示范区相关物资制作供应商采购公告
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十四五”全国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的通知(农机发〔2021〕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五华区2023年将巩固省级继续创建国家级“平安农机”示范区,为加大创建宣传力度,计划采购以下物资,特邀请符合条件的供货商报名参加。
一、 项目名称
五华区关于创建国家级“平安农机”示范区相关物资制作项目。
二、 项目概况
(一)供货安装地点:昆明市五华区;
(二)采购预算价:14.31万元;
(三)资金来源: 政府拨款;
(四)服务期要求: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完成;
(五)采购内容:
1. 西翥街道办11个社区农机安全宣传栏制作,每个宣传栏制作经费0.5万元,计5.5万元;
2. 农机安全检查巡查记录簿、西翥街道办劝导站逢过必查记录本600本,每本18元计1.08万元、农机安全宣传条幅50条计350米,每米10元计0.35万元、农机标准化档案盒300个,每个23元计0.69万元,计2.12万元;
3. 农机安全宣传物料笔记本1600本,每本23元计3.68万元;宣传伞700把,每把43元计3.01万元,合计6.69万元。
以上合计预算14.31万元。
三、 供货商条件和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年检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法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相应身份证明;
3. 必须在时间要求内保质保量完成并供货安装到位。
四、 申报材料
(一)供货商需提供书面报价表(一式三份);
(二)供货商符合(1—3项)条件的证明资料复印件(一式三份)。
五、 申报时限
2023年5月26日-6月1日17:00前。
六、 申报地点
昆明市龙泉路536号,昆明市五华区农业农村局三楼办公室。
七、 其他事项
对收集到的申报材料,五华区农业农村局将综合各供货商情况,同时参考报价情况要求,综合评分进行选择,并对外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进行采购。若排名第一的供货商由于其他原因导致主动或被动取消供货资格,将由排名第二的供货商供货,以此类推。
联系人及电话:
韩老师:0871——********
魏老师:0871——********
昆明市五华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5月25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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