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2023年-2025年长期护理保险委托经办机构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昆明市2023年-2025年长期护理保险委托经办机构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名称: | 昆明市2023年-2025年长期护理保险委托经办机构公开招标项目83abe2c4-7f54-43fb-b457-433a151ad255 | ||
资金来源: | 国资 % 自筹 100.0% 贷款 % 外资 % 83abe2c4-7f54-43fb-b457-433a151ad255 | ||
建设规模: | 本项目资金来源为2023年至2025年合同期限内昆明市城镇职工实际征缴的长期护理保险基金,项目将分别按合同期限内各年度长期护理保险基金的10%预留风险准备金,剔除风险准备金后的基金收入的 90%作为长期护理保险费,扣除风险准备金后预计形成的项目实际保费金额根据当年实际征缴的长期护理保险基金金额进行计算。83abe2c4-7f54-43fb-b457-433a151ad255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综合交易 | 工程类型: | 其他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3-05-25 10:57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昆明市医疗保障局 0871-******** |
备注: | 无 |
建设单位: | 昆明市医疗保障局 | 经办人: | 金晶 |
办公电话: | 0871-******** | ||
招标代理机构: | 云南谦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余西琼 |
办公电话: | 0871-******** | 移动电话: | 182*****208 |
标段编号: | ZH530*****230********** |
标段名称: | 昆明市2023年-2025年长期护理保险委托经办机构公开招标项目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3-06-01 18:00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3-06-15 09:30 |
开标地点: | 昆明开标室4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0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昆明市2023年-2025年长期护理保险委托经办机构公开招标项目(项目编号:QHZX-******KM1172),选定商业保险公司为昆明市2023年至2025年度长期护理保险提供承保服务,负责长期护理保险的经办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受理政策咨询及举报投诉、受理待遇申请、审核申请资料、组织失能等级评估、配合医保部门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基金监管工作、费用结算、组织开展定点服务机构协议履行情况考核工作、建立完善信息系统、长期护理保险运行分析。本项目共委托四家或四个联合体商业保险公司按份额(28%、24%、24%、24%)承保经办,份额最高者为牵头方,负责牵头组织开展承保经办服务工作。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无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联合体要求: |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主体不得超过两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一条规定,联合体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并提交,确定联合体主承保方,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满足本章第(四)项中投标人需具备的资格要求规定。 |
资质要求: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若投标人为独立法人,提供①营业执照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若投标人为非独立法人,提供①法人公司营业执照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③分支机构营业执照④负责人身份证明书。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1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及“信用中国(云南)”网站无失信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查询)2.2 提供近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2019-2022年任意一年由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若投标人为非独立法人,可提供总公司满足上述要求的审计报告。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属于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经营健康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投标人营业执照或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须有健康保险字样,如无相关描述的,提供投标人属地银保监对投标人经营健康保险的批复。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6月至今任意6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6.投标人应为总公司授权的分支机构。提供法人资格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主体不得超过两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一条规定,联合体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并提交,确定联合体主承保方,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满足本章第(四)项中投标人需具备的资格要求规定。8.本项目仅接受同一保险集团公司下一家子公司单独或作为联合体主承保方参与。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无 |
业绩要求: | 无 |
其他: | 无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20 万元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3-06-15 09:30 |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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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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