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洽会展会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辽洽会展会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6月05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辽洽会展会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900,000.00
最高限价(元):900,000
采购需求:
一、项目背景
按照工作要求参加2023年辽宁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开展沈抚示范区展厅设计及布展工作,重点围绕示范区生命健康、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三大主导产业,展示示范区招商引资项目产品。同时按照实际需要,在辽洽会活动期间完成招商引资推介会、论坛等其他招商引资工作。
二、项目概况
(一) 展位
沈抚示范区展厅设计
(二) 展会主题
参照省商务厅“共推振兴新突破、共享发展新机遇”展览主题
(三) 展会日期
预计2023 年 8月4日-6日 ,最终以省商务厅通知为准
(四) 展会地点
沈阳新世界博览馆(K11)四楼展厅沈抚示范区展位
(五)展会规模
预计展区面积300平方米
三、项目内容及要求
1、设计要求:场地设计形式应简单、新颖,契合此次展厅主题,需重点围绕沈抚示范区生命健康、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三大主导产业,充分展示示范区招商引资项目产品。展厅内需包含接待区、洽谈区、服务台、企业展示区、沙盘展示区等功能区域,布局动线合理,充分利用声、光、电等现代化科技手段,通过视频、光效等方式展示产品形象,体现产品特点。
2、会场搭建:包含接待区、洽谈区、服务台、企业展示区、沙盘、宣传片播放区等功能区域搭建。
3、主材要求:
①展厅内需设置LED屏幕(要求型号不低于P2屏,面积不小于30平米),含视频设备,能够做到即点即播,不出现卡顿。
②展厅内需设置异形LED屏,打破传统LED屏形状规整的限制,将异型LED屏巧妙的融合在展厅中,给参观者带来新奇的观感体验。(屏幕面积不小于15平米)。
③服务台需结合场地实际尺寸进行设计制作,长度不小于4米,要求采用烤漆饰面,造型新颖别致。
④沙盘需采用全息数字沙盘,通过声、光、电、图像、三维动画以及计算机程控技术与实体模型相融合的方式,充分展示沈抚示范区相关内容的特点。沙盘外需设置触摸屏,将触摸屏和沙盘模型相结合,实现当参观者点击触摸屏上的相关区域时,沙盘模型上的相应位置会发生相应变化,同时触摸屏上也会开始播放相关内容的解说和视频,可以全方位的介绍需要表达的主题和信息的功能。(设备要求不低于*****流明的激光高清投影机2台,互动设备1台,尺寸不小于65寸)
⑤要求展厅内的主题字均为发光字。
⑥要求展厅内,超薄软膜灯箱不少于10平米。
⑦展厅内需设置宣传展示屏,用于宣传沈抚示范区或展示相关重点企业内容。(设备要求不少于4台,设备尺寸不小于65寸)
⑧展厅内需设置电子互动翻页屏,即参观者在此屏幕前走动时,屏幕画面会随着参观者行进的方向,进行局部同步翻转显示,实现人机互动的功能,屏幕内容需展现相关各企业、产品介绍等信息。(设备尺寸不小于20平米)
⑨展厅内需设置体感翻书设备,即参观者可通过该设备实现触摸查询和虚拟翻书的功能,打造真实动态的翻页效果,带给参观者全新的人机交互体验。(设备尺寸不小于65寸,数量不少于1台)
⑩展厅内需运用全息风扇设备,整体设计需具有科技感和创新性,将产品图像与全息风扇巧妙结合,实现裸眼3D的效果。(设备直径不小于1米,数量不少于1台)
4、人员配备
现场需配备展厅管理或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4人。
5、其它
按照会展现场实际情况配备所需要的其他物品。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省商务厅要求的2023年辽宁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布展及参展等相关活动结束后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25日 08时30分至2023年06月01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6月05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3年06月05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U 盘存储的加密备份文件递交至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哈尔滨路华府新天地C4座6层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一)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已签章的响应文件,同时现场递交U 盘存储的加密备份文件,按照采购文件格式进行密封和签章。仅递交备份文件的响应无效。
辽宁政府采购网平台上投标情况确认中未显示供应商名单的视为无效供应商。
(二)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未提交最后报价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三)开标现场供应商须携带CA锁及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笔记本电脑自行进行解密,或预留相关技术人员在所属公司解密。如未成功解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开放合作局
地 址: 辽宁省沈抚示范区金枫街75-1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锦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哈尔滨路华府新天地C4座6层
邮箱地址: lnjxztb@163.com
开户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北站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锦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白俊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