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油工程安装分公司天津地区码头场地服务

海油工程安装分公司天津地区码头场地服务

中国海油供应商资源开发公开征集公示


海油工程因生产经营工作需要,诚邀具备相关资源、能力和业绩的国内优秀供应商,与海油工程共同开展工作。现将相关信息公开如下:

1.需求概况

投标方为招标方项目施工船舶提供码头及场地等相关服务,包含但不限于如下工作:

1) 装/卸船(含危化品) :投标方提供SPMT小车、液压轴线车、龙门吊(600T以上)、汽车吊、码头吊机、叉车、吊车司机、司索及叉车司机等, 并提供相关设备和人员证书;

2) 海域使用:投标方提供船舶靠泊所需的海域供委托方使用;

3) 码头供水/加水服务:投标方负责为船舶接入国际通岸接头及加水服务;

4) 码头供电/接电服务:投标方负责为船舶接入现场接线箱及完成供电;

5) 码头停泊:码头面及泊位:投标方提供船舶停泊的泊位,提供能够满足施工船舶停泊的码头面及码头岸线供委托方使用;

6) 船舶解/系缆:投标方提供船舶解/系缆所需的水手及系缆桩,并完成解/系缆工作;

7) 码头面使用:提供码头面,供招标方使用;

8) 垃圾处理:投标方负责垃圾吊装、运输及处理工作;

9) 污油水/生活污水处理:投标方负责接收船舶污油水、生活污水的抽取、运输及处理工作;

10)场内短倒:投标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提供符合的设备(包括但不限于SPMT、液压板车、板车等),完成招标方单件100吨及以下设备、物资、机具等在码头前沿和场地见的短倒服务;

11) 场地存储:投标方按照招标方的要求提供符合设备、物资及机具等存放的场地,场地可进行结构件预制等施工预制类工作;

12)场地内装卸:投标方按照招标方的要求提供符合的设备,完成招标方存储在投标方场地内的物资、机具、设备等的装卸工作。

2.对投标方的要求

2.1 码头服务要求

1) 投标方提供码头地点需在大沽沙港区、南疆港区、新港港区、东疆港区;

2) 投标方提供 24 小时码头及厂区服务,负责船舶及项目的生活垃圾处理工作并提交相应处理回执;

3) 投标方负责船舶及项目施工产生的工业垃圾清理工作并提交相应处理回执,垃圾种类包括废旧钢板,油漆,橡胶垫,橡胶管,润滑机油等;

4) 投标方负责为船舶提供靠泊码头、加水加电及码头靠、离港服务;

5) 投标方负责为码头、场地的施工作业办理动火许可;

6) 投标方负责办理入员、车辆、物资等的进出场许可等;

7) 投标方负责码头相关物资的倒运及装卸服务,包括人员、索具、机械、设备等。

2.2 码头设施要求

1) 码头岸线长度不小于500米,能够满足船长不小于 230 米, 吃水不小于8.5 米, 船宽不小于65 米的两条船舶同时平靠停泊;

2) 码头须配备至少 1 台最大起重能力不低于 30吨 、跨距不小于40米的吊机;

3)码头须具备装卸单件重量不少于100吨货物的能力,并具备短途倒运能力;

4) 可提供 24 小时淡水补给及陆地电源使用,保证夜间作业有充足灯光照明;

5) 码头防碰垫及系缆桩应确保安全牢固及完整;

6) 码头设备应进行定期正常的检查、维修、保养,确保处于良好状态;

7) 场内吊装、装运的设施状态良好、索具等检验合格;

8) 码头前沿堆场面积需大于 800 ㎡,厂区堆场面积需大于 3000 ㎡,以满足招标方物资存放、 结构件陆地预制要求。

2.3 提交文件要求

1) 投标方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 如投标方为码头所有单位,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港口经营许可证》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如投标方为非码头所有单位,须提供与码头所有单位签署的租赁或承包等合作合同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 提供码头位置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证明文件包含但不限于港口经营许可证等;

4) 须提供码头港区水深布置图/码头港区港池扫海测量技术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 码头吊机吊装作业曲线图及参数表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 提供码头平面布置图以及应急撤离路线图并加盖公章;

7) 投标方须提供书面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承诺:

a) 投标方能够为招标方提供 24 小时码头及厂区服务,并负责船舶及项目的生活垃圾处理工作并提交相应处理回执;

b) 投标方负责为码头/场地的施工作业办理动火许可; 办理入员/车辆/物资等的进出场许可等;负责码头相关物资的倒运及装卸服务,包括人员/索具/机械/设备等。

c) 投标方提供的码头设备应进行定期正常的检查、维修、保养,确保处于良好状态,场内吊装、装运的设施状态良好、索具等检验合格;

8) 提供作业使用机械设备使用和安全相关检测合格证书及相关安全人员作业证书;

9) 提交满足相关施工作业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

3.项目联系人

请感兴趣的供应商于5个工作日内,与我方联系人接洽。

商务联系人:武丹青

电 话:0755-********

邮 箱:ex_wudq@cooec.com.cn

海油工程采办共享中心

2023年5月25日

,天津

标签: 场地 码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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