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湾沚区湾沚镇临湖丽城农贸市场一层(四次)招租项目招租公告
芜湖市湾沚区湾沚镇临湖丽城农贸市场一层(四次)招租项目招租公告
一、出租内容
项目编号:wzqwzz*******
1.项目名称:芜湖市湾沚区湾沚镇临湖丽城农贸市场一层(四次)招租项目;
2.范围:芜湖市湾沚区湾沚镇临湖丽城农贸市场一层(四次)招租项目。本项目位于1层,建筑共2层,第一层建筑面积1799㎡,整体维护保养良好,基础结构完好。望各投标人根据自己实际情况进行报名,自行踏勘;
3.租赁期:5年。
4.租金评估价格:6.53元/月/平方米(租金底价)。
5.支付方式:中标后签订合同,租金一年一付,先付后使用。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的独立法人资格或自然人。(若为自然人参与报名,则需年满18周岁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2.审查方式:当场审查身份证信息
三、报名时间:有意向的竞租人委派代表或本人,携带法人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2023年05月30日上午9:00前将投标文件完全密封好交至湾沚镇建设办401室(2023年05月30日上午9点后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3年05月30日上午9:05。
五、开标地点:湾沚镇人民政府4楼会议室。
六、投标文件组成:投标文件应包含下列内容。
1.投标确认函。2.投标人诚信承诺书。
注:投标文件须密封,投标文件组成不完整作废标处理。
七、投标注意事项:
1、租赁期五年,租金一年一付,先付租金后使用。
2、房屋按现状进行出租,不得转租。
3、出租房屋用于合法经营,不得改变房屋原有结构(原有装修)或违章搭建,不再租赁时各种经济建设(含房屋装修)等费用不予补偿同时对原有房屋破坏的需进行恢复。
4、因房屋出租产生的消防、物业、水电等矛盾,由承租户自行承担。
5、出租标的以现状出租,在承租期内如遇政府规划征收,出租方提前一个月通知承租方,承租方应无条件腾让,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能拆除的拆除带走,不能拆除的应无偿移交给出租方。
6、出租标的现处于部分使用状态,临湖丽城农贸市场一层现有经营户6户,承租人承租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过渡期),需按原租金继续出租给原租户,过渡期满后承租事宜由承租人与商户自行协商。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翠 联系电话:0553-*******
九、本公告在芜湖市湾沚区湾沚镇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附件:招标文件.doc
芜湖市湾沚区湾沚镇人民政府
二○二三年五月二十五日
标签: 农贸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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