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退休工作处关于开展第三届“乐龄”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
离退休工作处关于开展第三届“乐龄”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干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学校《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工作的意见》(党委发〔2018〕73号)的要求,深入实施“乐龄”计划,激励引导老同志利用自身优势作出新贡献,大力激发院级单位积极作用,离退休工作处决定开展第三届“乐龄”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立项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持续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紧密联系学校“走在前列”的发展要求,凝合老同志人力资源,丰富正能量活动平台,在服务大局中充分发挥老同志作用,浓厚老同志发挥正能量的氛围,激励老同志满怀信心,助力学校高质量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加快迈向世界一流大学前列。
二、立项内容
1.党史学习教育专项
坚持把党的历史经验作为加强党性修养的重要指引,将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相结合。突出政治性、思想性,深入挖掘老同志践行初心使命的感人事迹,组织“五老”开展党史主题宣讲,引导广大离退休党员从党的奋斗历史、革命先辈的事迹中汲取奋斗力量,明晰历史方位,充分展现不同时期老同志不懈奋斗的精神风貌,不断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持续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
2.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项
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是学校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要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下功夫,要把思想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把力量凝聚到党的二十大确定的各项任务上。可结合各单位实际,结合已有工作成绩和精神文化传承,结合未来承担的使命和战略目标,结合贯彻落实的具体情况,全面系统推进学习,广泛深入开展宣讲,营造浓厚学习贯彻的氛围。
3.院史研究专项
搭建院史研究宣传平台,开发“五老”这座人才富矿,利用学科人才优势,组织老同志对学院专业学科进行研究阐释,挖掘文化内涵、涵养历史底蕴、凝聚核心价值,延伸院史研究成果,开拓思路、积极实践,将研究中涌现的成果融入为思政课程、课程思政的生动教学案例,助力学校铸魂育人及“双一流”建设。
4.口述历史专项
(1)“个人成长史”,深入挖掘老同志的“红色史”“光荣照”“奉献录”“正气歌”,以音视频、回忆录等形式,引导老同志讲好故事、传播正能量。
(2)“院系发展史”,组织老同志回顾学院发展历史,以亲身经历深切感悟学院文化底蕴和改革发展,生动讲好学院故事、弘扬求是精神,助推学院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3)“学科建设史”,组织老同志讲述学科建设历史,聚焦教育教学改革历程,立足学科内涵发展,凝练学科特色优势,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营造卓越的学科发展生态和学科一流创新发展。
5. “读懂中国”系列活动
根据教育部关工委《关于开展“读懂中国”活动“讲好入党故事,传承红色基因”的通知》精神,让广大“五老”和青少年结对开展党史教育,通过组织广大青年学生对学校“五老”进行采访,与他们深入交流并对“红色故事”进行挖掘、记录、整理。以“大思政课”思维,聚焦“有故事”的老同志,重点打造一批生动鲜活、教育意义大、感召力强的征文、微视频、短视频、舞台剧等形式的红色育人优秀作品形成作品。
6.正能量活动专项
加强院级单位老年学习和活动阵地建设,搭建正能量活动平台,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老年活动,组织动员更多“五老”参加到活动中来,教育引导更多青少年把党的历史学习好、传承好、发扬好。将老同志发挥作用的热情与本单位工作、学校新一轮“双一流”建设、党和国家各项事业的发展有机结合,进一步增强凝聚力和向心力。
三、申报对象
各学院(系)、行政各部门及直属各单位,可选择单个或多个项目申报,鼓励各单位从事离退休工作的同志与老同志联合申报。
四、验收要求
1.项目建设期为1年,立项项目须在2023年12月底前完成。
2.项目建设期满后,离退休工作处组织验收,立项单位需提交项目总结报告(包含设计方案、实施过程、完成效果等内容)。
3.成果要求,编印文集、视频音频、图片资料、发表论文、形成调研报告等,“读懂中国”系列活动需以征文、微视频形式呈现。
五、经费支持
根据申报情况确定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分别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立项后拨付50%,中期检查后拨付50%。
项目类别 | 经费(万元) | |
重点项目 | 一般项目 | |
党史学习教育 | 2 | 0.5-1 |
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 2 | 0.5-1 |
院史研究 | 2 | 0.5-1 |
口述历史 | 1 | 0.5 |
“读懂中国”系列活动 | 1 | 0.5 |
正能量活动 | 根据项目需要拨付 |
六、申报流程
申报单位填写《浙江大学第三届“乐龄”计划项目申报表》(附件),由负责人审核盖章后,于2023年3月31日之前将word版及扫描电子版发送至wzhuoer@zju.edu.cn联系人:王卓尔,联系电话:********。离退休工作处将对项目进行评审,并对立项的项目进行公示。
浙江大学离退休工作处
2023年1月13日
标签: 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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