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中国(辽宁)国际贸易单一窗口95198服务热线项目的公示
2022年中国(辽宁)国际贸易单一窗口95198服务热线项目的公示
| | | | 公告信息 | | 公告标题: | 2022年中国(辽宁)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服务热线项目的公示 | 有效期: | 2023-05-25 至 2023-06-01 | 撰写单位: | | 撰写人: | 杨振明 |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辽宁省商务厅 项目名称:2023年中国(辽宁)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服务热线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2023年中国(辽宁)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热线7*24小时服务,及时处理、反馈、流转服务请求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245.6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根据《国家口岸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单一窗口”标准版服务热线*****接入通工作的通知》(国家口岸办便函〔2017〕348号)的要求,为统一全国“单一窗口”服务热线号码*****,国家口岸管理办公室已经协调工信部,以东方口岸科技有限公司为备案主体,完成了*****在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的号码备案工作。作为*****号码备案主体,东方口岸科技有限公司授权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大连分中心作为辽宁省内*****号码的唯一授权单位使用*****号码开展呼叫中心业务。同时,根据《国家口岸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运维和服务请求两项管理规程的通知》(国岸发〔2020〕8号)中《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请求管理规程》第四条规定 :*****全国统一服务热线归口受理并反馈“单一窗口”用户的服务请求,对外使用统一的号码、名称、标识和服务规范。根据国家有关要求,我省以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大连分中心为主体开通了*****服务热线,较好服务了全省外贸企业应用 “单一窗口”开展进出口环节申报。鉴于国家有关要求和相关部门授权,同时考虑项目主体在*****热线接入和服务具有唯一性,不可替代性。经论证, *****服务热线项目符合《辽宁省省本级单一来源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二章第三条第7项(其他基于技术、工艺或相关部门强制规定等原因,只能由特定供应商制造或者提供货物、工程和服务,且不存在其他合理的选择或替代情况)。专家小组一致同意该项目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大连分中心 地址:辽宁省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马路219号 三、公示期限 2023 年 05 月 25 日 至 2023年 05 月 31 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 系 人: 白济源 联系地址:沈阳市皇姑区泰山路17号 联系电话: 024-********-9366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 杨倩 联系地址: 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13号 联系电话: 024-********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 系 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 | 评分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 附件:单一来源采购2023年*****热线项目的公示.pdf *****单一来源论证意见、资格审查、专家证书.pdf | | | | | | | |
标签: 单一窗口 服务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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