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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山县宇客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关于第一批次供应商信息库遴选项目公告
屏山县宇客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关于第一批次供应商信息库遴选项目公告
致各潜在参选单位:
因经营需求,需要长期合作的设备租赁、广告设计制作、视频创制、活动策划执行等。现以公开方式对以上服务类别单项合同金额在10万元(不含)以下的零星采购建立供应商信息库,拟对参选单位进行复核审查,审核后的参选单位进入对应备选库。现诚邀具有相应资格条件的参选单位参与报名,我公司将按照相关要求确定库内单位,入库的单位将在既定期限内为我公司提供相关服务。现将相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供应商信息库遴选项目范围
各参选单位分别根据经营范围和主营业务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保证真实性,并承诺入库后,按要求完成相关服务类别的工作。
1.设备租赁服务商(包含但不限于:舞台设施、灯光、音响、无人机等);
2.广告设计制作服务商(包含但不限于:广告设计、打印、复印、装订、车贴、写真、喷绘、横幅等广告物料制作安装、围挡制作安装等);
3.视频创制服务商(包含但不限于:视频拍摄、录音、文稿编辑、动画制作、动漫制作、视频直播等);
4.活动策划执行(包含但不限于:展览展示、开工仪式、会议会务、典礼等活动类组织策划和实施);
要求:参选单位需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批)次采购相同或同一服务类别参选。
二、合作方式
(一)加入供应商目录库。我公司将分别建立设备租赁、广告设计制作、视频创制、活动策划执行类供应商信息库,并面向信息库中供应商以询价方式对上述服务进行采购。
(二)分类进行报价。我公司将根据工作实际,定期发布采取需求及项目的总体限价或重要单项类别的限价,组织信息库内供应商进行现场报价,原则采用按最低价法实施采购。
(三)按要求组织服务或执行。根据公司采购需求进行供货或执行、验收。
三、建库期限
自建库实行时间起,为期一年。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供应商信息库遴选项目在屏山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ybps.gov.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资格要求
1.一家参选单位可参与不同服务类别入库,参选单位为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对应所参加服务类别的相关经营范围;
2.参选单位对所有报送材料的真实、合法、有效性承担全部责任;
3.经审核入库的单位应积极按照我公司要求,完成每次任务;
4.本次遴选不接受联合体入库;
5.参选单位近三年2020年1月至今提供不低于6个所参加服务类别的类似业绩(以完工日期为准,提供相关业绩合同复印件、支付凭证、增值税发票等复印件盖鲜章);
6.入选我公司供应商库的单位,应按照我公司制定的管理规则,实行能进能出,择优留用的原则。若存在提供虚假资料、不实承诺或存在廉洁、安全环保问题,将实行一票否决制,并按法律法规追究其责任;
7.入库申请表及入库标准详见附件。
五、履约保证金
(一)金额:2000.00元,大写:贰仟元整;
(二)交款方式:银行对公转账
收款单位:屏山县宇客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屏山县支行
银行账号:203*****900100*****2601
(三)截止时间
履约保证金交款截止时间为递交报名资料前一天17:00。
(四)履约保证金退还
1.招选入库后的供应商履约保证金将于1年建库期限满后15个工作日进行退还。
2.未招选入库的供应商履约保证金将于本次遴选工作结束后7个工作日进行退还。
六、资料提交
(一)报名时间
2023年5月2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2023年6月 6 日18时00分。
(二)报名方式
获取遴选文件时,供应商需提供供应商入库申请表(详见附件),单位介绍信(应注明联系人电话、联系地址、电子邮箱)、经办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报名费转账凭证【报名资料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后发送**********@qq.com】。
本次遴选入库文件有偿获取,人民币200元/份,通过以下账号缴纳,遴选文件售后不退,供应商资格不能转让;
账户名称:屏山县宇客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纳税识别号:915*****742******F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屏山县支行
银行账号:203*****900100*****2601
银行行号:203*****2102
地址电话:四川省屏山县屏山镇君山大道西段499号岷江大厦第11层 0831-*******
(三)参选文件截止时间
2023年6月7日10:00(北京时间);
(四)参选文件递交地点
屏山县宇客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提供参选文件资料,包含内容如下:
1.入库申请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若已更换为三证合一的则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3.经办人员的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
4.基本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需提供营业场所、设施设备产权等相关能证明具备实力的资料);
5.承诺函,包含近三年2020年1月至今无相关不良记录和服务承诺等(见附件);
6.参选单位应提供主要人员(从本项目参选截止当月或前1个月起算,往前推6个月及以上的连续、不间断)的工资支付和养老保险缴纳证明,但企业设立或人员入职不足6个月的,相应时间从设立或入职时起按实计算;
7.提供2021年年度完税证明(以税务机关出具为准);
8.近三年2020年1月至今提供不低于3个所参加服务类别的类似业绩(以完工日期为准,提供相关业绩合同复印件、支付凭证、增值税发票等复印件盖鲜章);
9.从业人员职称/执业资格证书,获奖证明(如有);
10.提供与党政机关单位或国有企业签订的年度服务协议(如有);
11.参选单位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资料。
以上参选文件资料一式三份,格式自理,其中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并在显著位置注明“正本”和“副本”,正、副本均采用左侧胶装,逐页编码。正本加盖参选单位鲜章及骑缝章,副本为正本复印件,另提供彩色扫描件电子文档一份(U盘)。其中1-8项如有缺项,参选文件无效。
注:参选文件资料中提供的所有资质、资格证书原件备查。
(四)封密
参选文件资料及U盘应密封,并在密封处加盖参选单位鲜章,注明拟入库类别。
七、供应商管理规则
(一)供应商采取自愿加入和退出的原则。
(二)我公司将在每次项目合作结束后组织采购部门、部门分管领导及其他部门人员组成3人评分小组,对供应商进行考核验收,考核95分以上则视为满意,90-95分视为较为满意,低于80-90分视为一般;若供应商在连续三次考核验收时低于80分则将其踢出本次信息库。期间若发生安全事故,供应商则直接退出信息库,本次建库期限内不再入库合作。(考核验收表详见附件)
(三)供应商发生资质、地址、联系人等相关信息变更的,应及时联系我公司对信息库进行更新。
(四)本公告解释权属屏山县宇客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八、入库审查
各参选单位根据入库标准准备参选资料,由我公司对应服务类别的资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进入我公司供应商信息库。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名单将在屏山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万女士 联系电话:0831-*******
屏山县宇客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2023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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