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修、技改、零购、营销物资储备招标公告
大修、技改、零购、营销物资储备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
招标编号:THWZ-2015-6500
项目名称:国网绥化供电公司代管供电企业2015年度大修、技改、零购、营销物资储备招标采购项目
所属行业:电力行业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资金来源:电力行业资金
所属地区:哈尔滨市
招标日期:2015-10-09
公告日期:2015-09-18
公告内容:
招标公告附表.rar
国网绥化供电公司代管供电企业2015年度大修、技改、零购、营销物资储备招标采购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批)招标项目单位为国网绥化供电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单位”),建设资金来自专项资金100%,招标人为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批)项目的货物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人委托天恒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国网绥化供电公司代管供电企业2015年度大修、技改、零购、营销物资储备招标采购项目的供货和服务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编号:THWZ-2015-6500
2.2分标编号及货物名称见下表,详细货物清单见附表“货物需求一览表”。
分标编号
货物名称
6501
有载调容变压器
6502
电流互感器
6503
无功补偿
6504
JP柜
6505
电容器
6506
隔离开关、断路器
6507
66kV三相隔离开关
6508
避雷器
6509
自助缴费终端
6510
UPS电源、直流电源
6511
工器具
6512
仪器仪表
6513
电能表
6514
电能表检定装置
6515
集中器
6516
电缆及电缆终端
6517
金具
6518
瓷绝缘子
6519
皮卡车
6520
办公辅助器材
6521
发电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代理商除外),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3.1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和生产设备,以及产品、元器件、组件材料和配套件的检测能力。
(2)设计制造过与投标产品相同结构、相同型式、同等或以上技术规格的产品。在与规范相同或和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该产品的投运数量或供货数量及其成功运行时间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3)取得国际权威机构或者国家授权、许可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鉴定报告,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招标技术规范要求。
(4)取得招标人要求的有效质量认证证书及年检记录。
(5)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生产许可证。
(6)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7)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符合本招标技术规范要求。同时,投标人应具备对上述材料、元件和部件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测手段和能力,或由材料、元件和部件供应商提供检测合格证明。
(8)提供的同类货物未因该货物原因出现过事故;或出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9)在国内货物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退货量占合同金额10%及以上)或严重影响施工;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10)在国内货物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货物或投标人图纸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11)在国内货物招投标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受到国家电网公司、其所属单位的质量或履约服务投诉。
(1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 为招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l 为相应标包前期提供设计或咨询的,但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除外;
l 为本(批)次招标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l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货物投标的;
l 对于接受代理商投标的项目,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委托两个及以上个代理商参加投标的;
l 被责令停业的;
l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l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l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责任追溯措施未全面落实的;
3.2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相应招标货物的专门资质业绩要求,各类货物专门具体资质业绩要求事项及其数据、状态见附件“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6511、6512、6519、6520标段接受代理商投标,其余标段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接受代理商投标的,代理产品不得属于《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商务部令2014年第1号)规定必须进行国际招标的产品。每个原厂商只能授权唯一的代理商进行投标,且原厂商与其授权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09月18日至2015年09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30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天恒招标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19号4楼财务室)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电子文件)按包销售,其中6501-6502、6505-6511、6513、6514、6516-6518、6520、6521标段每包售价200元;6503、6504、6512、6515、6519标段每包售价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 招标文件款应通过潜在投标人公司名义对公转账或汇款,不接受个人汇款。
4.4 请潜在投标人注意的其他事项
4.4.1请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招标代理机构开具保证金收据及招标文件发票,凭保证金收据递交投标文件。
4.4.2投标单位需持购买标书登记表至我公司购买招标文件,若采用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请将汇款单复印件及购买标书登记表传至我公司邮箱thtcss@163.com,否则对其影响投标概不负责。购买标书登记表详见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及投标截止时间为2015年10月09日上午10:00时,地点为天恒招标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19号4楼开标厅)。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6.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6.1 开标时间:2015年10月09日上午10:00时。
6.2 开标地点:天恒招标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19号4楼开标厅)。
8.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天恒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开发区嵩山路19号
联系人:孙爽、梁鹏宇
电话/传真:****-********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哈尔滨分行
财务联系人及电话:陶剑菲、张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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