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上线城南新城段照明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鞍山广源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鞍山铁东城南新城管理委员会委托对鞍上线城南新城段照明工程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1.采 购 人:鞍山铁东城南新城管理委员会
2.代理机构:鞍山广源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3.项目名称:鞍上线城南新城段照明工程
4.工期要求:2015年10月9日至2015年11月7日,总工期为30日历日
5.工程地点:鞍山市
6.项目概算:634955.45元
7.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8.采购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内容。
二、合格承包商资格条件:1.须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企业,同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并且具备本企业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注:供应商按《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要求对应的新、老资质均可以报名。
三、报名及领取文件的时间及方式1.凡有意参加本次投标者,请于
2015年
9月
24 日至
2015年
9月
28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1:00,13:30--16:00(北京时间),到鞍山广源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报名并购买文件,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可提供电子文档。如需邮寄,另加邮寄费50元)。
只接受现场报名。2.报名须携带以下资料:
2.1经年检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副本;
2.2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2.3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建造师)的注册证书及本企业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2.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如是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2.5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鞍山)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且查询结果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自开具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
以上资料报名时出示原件后返还,复印件留存一套(加盖公章装订成册),仅限于发售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谈判小组的评审结果为准。如无上述资料原件需提供证件主管部门相关证明。
四、递交谈判保证金、竞争性响应文件和竞争性谈判时间、地点1.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12,000.00元整)。
2.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
2015年
9月
28日
16:30时前。
3.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及谈判时间:
2015 年
9 月
29日
10:
30 (北京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及谈判地点:
鞍山广源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谈判会议。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五、本项目谈判的其他有关事宜,请联系:采 购 人:鞍山铁东城南新城管理委员会
联 系 人:王海军
电 话:
****-*******代理机构:鞍山广源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鞍山市铁西区兴盛路141号幸福大道小区
联 系 人:尹 铭、李晨曦
电 话:
****-*******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鞍山分行营业室
账 号:
****************2780
鞍山广源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9月24日
辽宁省地市用户-鞍山市
2015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