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风大道快速化改造二期新建路灯工程(2014-承揽-066)主材招标公告
东风大道快速化改造二期新建路灯工程(2014-承揽-066)主材招标公告
东风大道快速化改造二期新建路灯工程(2014-承揽-066)主材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依据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表要求,武汉恒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武汉车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对东风大道快速化改造二期新建路灯工程(2014-承揽-066)主材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竞标。
一、项目编号:HJZB-ZCHW-2015-130
二、采购内容:东风大道快速化改造二期新建路灯工程(2014-承揽-066)主材采购,本项目分以下两个包段,报价超单价控制价和总控制价的均为无效投标。
包号 | 主材名称 | 数量 | 单价控制价 | 总控制价 | 交货期 |
1包 | 电缆YJHLV-1*70 | 140622米 | 27.4元 | 人民币512.18万元 | 15个日历天 |
电缆YJHLV-1*35 | 70210米 | 14.6元 | |||
绝缘腊克线FVL-1*2.5 | 45889米 | 5.31元 | |||
2包 | 金属杆13米 | 59根 | 5985元 | 人民币584.75万元 | 15个日历天 |
金属杆单臂7米 | 383根 | 1890元 | |||
金属杆单臂9米 | 481根 | 2152元 | |||
金属杆双臂9米 | 12根 | 2252元 | |||
金属杆单臂12米 | 12根 | 2787元 | |||
金属杆双臂12米 | 243根 | 2887元 | |||
广场灯架5H | 59套 | 1470元 | |||
泛光灯具400W(含合资品牌光源) | 295套 | 1226.4元 | |||
调光灯具250W(含合资品牌光源) | 72套 | 1505.7元 | |||
灯具100W(含合资品牌光源) | 395套 | 1168元 | |||
调光灯具400W(含合资品牌光源) | 436套 | 1650元 | |||
灯具150W(含合资品牌光源) | 421套 | 1227.45元 | |||
调光灯具600W(含合资品牌光源) | 62套 | 2258.55元 | |||
隧道灯具250 W(含合资品牌光源) | 145套 | 1400元 | |||
隧道灯具150W(含合资品牌光源) | 327套 | 1150元 |
三、投标人资格、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且应满足以下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且是招标货物的制造商;
2、具有本次招标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或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包(或子包)的投标;
4、投标人近5年在武汉路灯管理局有类似经营业绩;
5、投标人须具有履行本项目必需的财务、技术、供货、指导安装和售后服务等能力,能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供货、指导完成安装等;
6、投标人需提供在本地的有关售后服务机构,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能提供本项目紧急服务和本地化售后服务(提供售后服务机构证明材料);
7、投标人2010年至今所提供的同类材料未因该材料质量原因出现过事故(或出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验证);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自行提供书面声明)。
四、资格预审有关事项:
有意向的投标人按以下要求参加资格预审,经武汉路灯管理局审核通过后方可领取招标文件参加投标。
1、资格预审报名时间、地点:
投标人于2015年9月24日至2015年10月8日每日8:30-12:00和14:00-17:00(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二代身份证原件到采购代理机构(武汉市江汉区邬家墩159号金贸大厦D座八楼招标代理二部)报名登记。
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送达时间、地点:
投标人于2015年10月9日9:00时—12:00时止由授权委托人将装订成册密封盖章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送达至武汉恒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参加资格审查,未报名登记的和迟到的投标人将不予受理。
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格式及封面由投标人自行设计,但内容必须包括: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二代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3)产品生产许可证或认证证书;
(4)产品试验/检测报告;
(5)本地售后服务机构证明材料;
(6)近两年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财务报表);
(7)近5年在武汉路灯管理局的类似经营业绩(提供项目合同);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4、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必须一次性送达,且需同时提供上述资料的原件以供检验,不按要求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相应的原件审验或原件提交不齐全的单位,将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5、其他要求:投标人所提供的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且有关变更、年检等记录页均需复印齐全;有关证件在变更、年审中的,提供管理部门的正式结果公告,变更申请书(报告)、受理通知书(单)等非正式结果文件不予认可。
五、本项目已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如有疑异,请向武汉车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和武汉恒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质疑。如质疑答复不满意,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提起投诉。
六、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武汉恒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武汉市江汉区邬家墩159号金贸大厦D座八楼
联 系 人:江哲虎、陈东红、刘辉(招标代理二部)
联系电话:***-******** ***-********
传 真:***-********
采购单位:武汉车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云伟 联系电话:***-********
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 系 人:刘劲松 投诉电话:***-********
武汉恒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5年9月24日
标签: 路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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