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支队普通国省道站点业务用房维修维护(长春堡站房、南屯超限超载检测站)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五支队普通国省道站点业务用房维修维护(长春堡站房、南屯超限超载检测站)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五支队普通国省道站点业务用房维修维护(长春堡站房、南屯超限超载检测站)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贵州金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三十米大道碧桂园毕节1号15栋1单元601室)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6月05日 16: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JQ-01-*******

项目名称:五支队普通国省道站点业务用房维修维护(长春堡站房、南屯超限超载检测站)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项目序列号:GZJQ-01-*******

预算金额(元):******.97

最高限价(元):******.97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五支队普通国省道站点业务用房维修维护(长春堡站房、南屯超限超载检测站)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97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五支队普通国省道站点业务用房维修维护(长春堡站房、南屯超限超载检测站)(详见附件6工程量清单所示内容)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计划工期:签订合同之日起60日历天完工(如因疫情等一切不可抗力因素,经采购单位同意可延长计划工期)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要求所投产品均须为中小企业制造,供应商须根据《政府采 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查实不属于中小企业,将按虚假应标处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或装饰装修或建筑工程施工);
(2)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因自身引起的诉讼案件、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自行承诺)。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自行承诺)。
(5)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现场报名的,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磋商现场报名的,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6)供应商信用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还在执行期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须提供“信用中国”网完整的信用信息报告,内容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信息报告生成日期为本项目报名开始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
(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要求所投产品均须为中小企业制造,供应商须根据《政府采 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查实不属于中小企业,将按虚假应标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25日至2023年06月01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贵州金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三十米大道碧桂园毕节1号15栋1单元601室)

方式:现场获取(法定代表人现场报名获取磋商文件的: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加盖公章、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现场报名获取磋商文件的: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参加本项目报名的人员,还须同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售价(元):300.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6月05日 16:00(北京时间)

地点:贵州金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06月05日 16:00 (北京时间)

地点:贵州金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活动询问、质疑方式:供应商对采购过程相应阶段有质疑的,应在相应采购过程阶段联系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根据财政部令第94号要求,当面一次性提交书面质疑文件,提出质疑的方式为通过将质疑函(原件)送达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质疑的,视为完全认同磋商文件所有要求。
(2)投标人因自身原因,在本公告确定的获取《磋商文件》时间之外获取《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不作为投标人提出询问或质疑的起始时间,因此而造成投标丧失询问或质疑资格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贵州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五支队

地 址:毕节七星关区市洪山路

联系方式:152*****68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贵州金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三十米大道碧桂园毕节1号15栋1单元601室

联系方式:186*****1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荣

电 话:186*****166















附件信息:






标签: 超限超载 维修维护 站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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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金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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