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区医院血液透析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项目
太和区医院血液透析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项目
项目概况
太和区医院血液透析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五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6月5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WY2023-FW-049
项目名称:太和区医院血液透析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最高限价:净利润50%
采购需求:太和区医院血液透析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项目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立即履约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合法企业;
(3.2)投标人为生产厂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非生产企业投标的,须提供由产品制造商出具或由制造商设定的并具有授权资格的代理商出具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3.4)投标单位不得将本项目分包或转包;
(3.5)截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经“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26日08时00分至2023年06月0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6月5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五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锦州市古塔区西门外里古城新苑31-56号)
五、开启
截止时间:2023年6月5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五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锦州市古塔区西门外里古城新苑31-56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锦州市太和区医院
地址:锦州市太和区
联系方式:139*****8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五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锦州市古塔区西门外里古城新苑31-56号
联系方式:0416-*******
邮箱地址:wuyue*******@vip.163.com
开户行:锦州银行金凌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五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410*****36761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0416-*******
辽宁五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5月24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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