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沼气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招标公告

农村沼气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招标公告

依据嵩县财政局嵩购通[2015]090号计划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服务股受嵩县农业局的委托,就嵩县农业局2014年农村沼气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招标要求、有能力的供应商积极参加。

一、招标编号:嵩公交易采购[2015]052号

二、招标项目:嵩县农业局2014年农村沼气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

本次招标为嵩县农业局2014年农村沼气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预算资金共115.5万元,共分六个标段,第一标段为沼气双眼灶具及输配净化系统300套,预算金额9万元;第二标段为沼气“三改”工程施工(连工带料)300户、沼气技术服务及灶具输配净化系统安装300户、养殖小区和联户沼气工程2处,预算金额75万元;第三标段为自走式沼液沼渣抽排设备(进出料车)7辆,预算金额18.55万元;第四标段为检测设备(沼气专用检测仪)7台,非自走式沼液沼渣抽排设备7台、维修设备7套、防护工具7套及沼气配件7批,预算金额7.6万元;第五标段为村级沼气服务网点门头制作安装、规章制度、服务记录本、沼气安全使用宣传资料等,预算金额2.2万元;第六标段为村级沼气服务网点办公用品,预算金额3.15万元;投标人可以报一个标段或多个标段,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资金来源:补贴资金。

三、合格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各标段资格要求:

2.1第一标段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商,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营业执照和有效的税务登记证,投标产品必须是农业部公开目录中标产品,且其产品应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2.2、第二标段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营业执照和有效的税务登记证;经营范围须包括沼气工程生产及沼气配件经营的资格;投标人应具有不低于3名的技术服务人员,该人员必须具备国家农业部颁发的沼气生产工初级以上资格证书;

2.3第三标段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营业执照和有效的税务登记证;投标产品必须是农业部公开目录中标产品;代理商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企业的授权委托书。

2.4、第四标段、第五标段及第六标段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营业执照和有效的税务登记证;

3、开标时投标人须提供公告发出之日起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否则其投标不被接受。

四、获取招标文件时间:符合上列条件的合格供应商可从2015年9月24日至2015年9月30日17:00获取招标文件。

五、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本次采购通过河南省政府采购网进行公告发布,请投标人到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服务股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提交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10月21日10:00。

七、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开标室。

八、报名须携带资料: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以上证件要求出示原件,留复印件1套(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九、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 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服务股

联 系 人:乔女士 王先生 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人及电话:韩先生    159*****126


            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9月2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沼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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