馏系统配套工程和铁路运输及原料翻卸系统-微米级干雾抑尘系统设备供货安装招标公告

馏系统配套工程和铁路运输及原料翻卸系统-微米级干雾抑尘系统设备供货安装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5-09-24
采购类别:(033650)环境污染防治专用设备
采购组织:酒钢集团筑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GZ150980-WDMTFZ

甘肃省招标中心受业主的委托,对1000万吨煤炭分质利用项目一期工程-酒钢筑诚公司馏系统配套工程和铁路运输及原料翻卸系统-微米级干雾抑尘系统设备供货安装在酒钢宏泰贸易公司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名称:1000万吨煤炭分质利用项目一期工程-酒钢筑诚公司馏系统配套工程和铁路运输及原料翻卸系统-微米级干雾抑尘系统设备供货安装

1.1采购货物范围:

供方供货范围为微米级干雾抑尘系统设备的供货和安装调试,即由供方负责根据本技术协议进行整个抑尘系统的成套设计、制造、配套件采购、包装运输、现场交货、安装前机电仪设备的各项检试验(比如电气设备检测及试验、仪表通过工程当地计量主管部门的检定、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报验和必要的检定、阀门及管道压力试验等)、所供设备的安装配线调试、试车前设备的各项加油(含油品)、单机试运转、系统空负荷联动试运转、系统热负荷联动试运转试车、交竣验收及消缺(含安装地特种设备主管部门检测验收)、技术服务(含技术资料、竣工资料及图纸、安装调试方案、试运转方案等的提供、操作和设备维护检修等技术培训、协助业主编制安全生产操作技术规程及设备维护检修规程、设备防火防爆安全应急预案及措施等)、直至需方及业主签发最终验收证书。

主要设备供货清单:

(1)MI-1~5转运站

MI-1~5转运站配置1套干雾抑尘系统。干雾抑尘系统由1台微米级干雾机、1台1m3/1.0MPa的储气罐、16套水气分配器、68套万向节总成、1台增压泵(H=50m,Q=0.93t/h)、1台自动反冲洗过滤器、1套水气连接管道及1套控制系统等组成。

微米级干雾机设于MI-3转运站,储气罐设于1#转运站外部,万向节总成及水气分配器就近安装在起尘点附近,万向节总成与微米级干雾机由水气连接管连接。

各除尘点配置情况如下表:

序号
位置
抑尘点
喷头数量

1
B108BC皮带受料点
1×1
1×10

2
B109BC皮带受料点
1×1
1×10

3
M1-1转运站1#犁煤器
1×1
1×4

4
M1-1转运站2#犁煤器
1×1
1×4

5
M1-2转运站1#犁煤器
1×1
1×4

6
M1-2转运站2#犁煤器
1×1
1×4

7
M1-3转运站1#犁煤器
1×1
1×4

8
M1-3转运站2#犁煤器
1×1
1×4

9
M1-4转运站1#犁煤器
1×1
1×4

10
M1-4转运站2#犁煤器
1×1
1×4

11
B108BC皮带头部
1×1
1×4

12
B109BC皮带头部
1×1
1×4

合计
12
60

(2)火车翻车机室及下部活化振动给料机、B101BC带式输送机头部、B102BC带式输送机尾部,B101转运站各转运点。

火车翻车机室及下部活化振动给料机、B101BC带式输送机头部、B102BC带式输送机尾部,B101转运站各转运点和汽车卸煤槽室内及下部振动给料机共设置1套抑尘系统。投标方所采用抑尘系统必须对本工程所用煤种产生的煤尘具有针对性的抑尘作用,抑尘效果必须达到投运后现场岗位粉尘浓度小于6mg/m3(PC-STEL)的标准要求。其中火车翻车机室和汽车卸煤槽室内干雾抑尘为化学抑尘的补充喷洒。

各除尘点配置情况如下表:

序号
位置
抑尘点
喷头个数
备注

1

微米级

干雾抑

尘系统
双翻翻车机
1
≥200
化学抑尘补充喷洒

活化给煤机
4
≥22
4台

B101BC皮带头
1
≥6


B102BC皮带受料点
1
≥10


B102BC皮带头
1
≥6


B103BC皮带头
1
≥6


B104皮带受料点
2
≥18


汽车卸煤槽室内
1
≥150


振动给料机出口
5
≥10
振动给料机密封罩

B103BC皮带受料点
5
≥30
皮带导料槽处

上表中所列喷头个数为要求最低配置,投标方根据设备情况可适当增加,不得减少。

干雾抑尘设备操作间位于B101转运站一层,管道通过B102BC及B103BC通廊供至火车翻车机室和汽车卸煤槽室内。

转运站及通廊设有取暖设施,水、气管道不设伴热保温,火车翻车机室及汽车卸煤槽室内投标方需考虑管路及设备伴热保温。

翻车机干雾抑尘系统喷头布置于坑口四周,其主要作用为大水量化学抑尘所逃逸煤尘的二次抑尘。

汽车卸煤槽干雾抑尘系统喷头布置于汽车卸煤槽室内墙壁四周,其主要作用为大水量化学抑尘所逃逸煤尘的二次抑尘。

干雾抑尘系统的微米级干雾机、储气罐、水气分配器、万向节总成、增压泵、自动反冲洗过滤器、水气连接管道及控制系统由投标方依据干雾抑尘系统所需进行配置。


注:1.在正常安装、调试、试运行中,供方所供设备及附件的损失损坏和/或提供的易损易耗件、材料(包括油品)等的损失损坏,供方无偿补供(设备第一次加注润滑油由供方负责)。

2.随机提供备品备件和易损件,都包括在供货范围之内(见技术协议)。

3.供方应提供足够的维护专用工具,安装检修用的专用工具,都包括在供货范围内(见技术协议)。

4.随机提供一套专用工具,都包括在供货范围之内(见技术协议)。

5.供方伴随服务范围包括(但不局限于下列内容):供方负责供货范围内设备的设计、制造、包装运输、装卸、加油、现场安装调试(试车)、设备附属仪器仪表等通过工程当地计量主管部门的检定、设备附属电气设备安装前的检试验、工程验收、技术服务(含技术资料提供和试车方案)、售后服务及培训、直至需方及业主签发验收证书。

6.具体技术要求及参数配置详见技术协议。

(2)交货地点:甘肃省嘉峪关市1000万吨煤炭分质利用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施工现场。

(3)完工日期:2015年11月30日前具备正式投用条件。

工程实施各阶段节点工期:中标后按照招标人批准的节点工期执行。

1.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及银行贷款。

2、投标人资格要求及报名所需资料:

2.1、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须为酒钢入围合格的拟招标货物的生产制造商或经技术交流合格的生产制造商授权代理商。

2.2、投标人须具备所供设备相应的现场服务能力(包括人员、装备、技术、资金等)。

2.3、投标人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具备出具17%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力)。

2.4、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通过相应的检测验收且具有质量监督机构检测合格的产品质检报告书和产品合格证等。

2.5、接受酒钢和招标人付款方式。

2.6、投标人应具有酒钢集团内良好的供货业绩和资信等级,须提供投标产品在最近三年的销售业绩证明,并应具有近三年至少5项相关配套销售的业绩和可靠运行证明。

2.7、投标人须与招标人进行技术交流和资格预审,合格后方可获得投标资格。

2.8、投标人应具备安装相应资质,不具备者允许组建联合体投标。

3、报名及招标文件购买时间:从即日起到09月30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30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方可参加投标。(未在酒钢国贸平台注册的投标人须先注册,经酒钢采购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投标)招标文件发放地点:在甘肃省招标中心嘉峪关办事处办理,标书售后不退。标书费:500元(伍佰元整)

4.投标文件都应附有壹拾万元(100000元)投标保证金,并于2015年10月12日下午15:00前递交到开标现场,对于迟交的投标书将不予接受。

5.兹定于于2015年10月12日下午15:00在酒钢宏泰贸易公司交易中心(甘肃省嘉峪关市酒钢诚信广场第2011开评标室)公开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招标人:酒钢集团筑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王超(项目部联系人)

联系电话:186*****488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省招标中心

地址:兰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雁滩)雁兴路68号

邮政编码:730010

电话:189*****141

传真:(0937)*******

联系人:赵杰

收款人:甘肃省招标中心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兰州雁滩支行

帐号:****************9


甘肃省招标中心

2015年07月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煤炭 铁路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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