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金陵分公司金陵分公司增设火炬废气在线监测系统项目在线多参数分析系统招标公告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金陵分公司金陵分公司增设火炬废气在线监测系统项目在线多参数分析系统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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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招)金陵分公司在线多参数分析系统采购招标公告 |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招)金陵分公司在线多参数分析系统(WZ********-3809-7092-B1)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金陵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在线多参数分析系统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 ||||||||
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
1 | 在线多参数分析系统\C1:0-50% C2,C3,C4:0-30% C5:10% 乙烯,丙烯,戊烯,氢气,丙烷,丁烷,正戊烷,异戊烷,己烷:0-10% 甲烷 0-50% 丁烯,丁二烯,CO,CO2:0-2% H2S,总硫:0-5% 乙烷,异丁烷:0-20% ±2 | 2.00 | 套 | 包1-在线多参数分析系统 | ||||
2 | 在线多参数分析系统\C1:0-50% C2,C3,C4:0-30% C5:10% 乙烯,丙烯,戊烯,氢气,丙烷,丁烷,正戊烷,异戊烷,己烷:0-10% 甲烷 0-50% 丁烯,丁二烯,CO,CO2:0-2% H2S,总硫:0-5% 乙烷,异丁烷:0-20% ±2 | 1.00 | 套 | 包1-在线多参数分析系统 | ||||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方所供火炬气连续监测系统,须符合南京市生态环境局文件??宁环办【2022】126号文要求。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7 投标方所供同型号、同规格火炬气连续监测系统,须有在火炬气监测工况中, 平稳运行1年以上的业绩至少 2个,测量组分至少包含(乙烯/乙烷、丙烯/丙烷、丁烯/丁二烯/丁烷/异丁烷、戊烯/正戊烷/异戊烷、己烷、氢气、甲烷、CO、CO2 组分)并提供相应合同复印件,并且通过生态环境局验收,数据稳定上传生态环境局认可的数据平台1年以上。需提供产品最终用户技术管理部门或环保管理部门使用报告。合同签订时间为 2021年 9月 30 日前。每份合同复印件应详细列明:客户的名称、供货年份、配置情况等资料。上述资料如不提供或者提供不完整、不清晰、提供无关业绩者,其业绩在评标时将按废标处理。 3.1.8 火炬气连续监测系统上取得了具备资质的第三方(例如市级以上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CSTC中国软件评测中心、市级以上化工行业协会等)测试报告。硬件监测报告、软件检测报告、工艺安全可靠性论证报告; 3.1.9 所投产品制造商对产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所投核心产品制造商拥有数据分析软件的全部知识产权,同时提供环境空气数据分析系统软件、在线监控系统软件、监测数据分析系统软件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具有关于石油化工火炬废气排放系统的发明专利。 3.1.10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集成商申请,集成商必须取得色谱在线分析仪对金陵分公司火炬气连续监测系统项目的唯一授权,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1 供货商投标的火炬气连续监测系统,必须在中国境内有技术服务、维护机构及必要的备件库。现场技术服务必须满足业主要求,参与到货后开箱验收确认及安装指导。首次调试、投用必须由供货方负责,并确保符合技术参数要求。技术服务及培训包括在整体报价中。投标方负责向按照当地政府要求完成环保验收。 3.1.12 投标方的投标文件与在线分析系统规格书、分析小屋的要求有偏差时,必须在 投标文件中所附的偏差表中逐一列出,未在偏差表中列出的内容视为完全满足询价书及仪表规格书要求。对于偏差表的每个偏差项,卖方必须注明买方可接受的替代方案,并由买方确认。所有的异议和偏差必须得到买方的书面批准。 3.1.13 投标方所供火炬气连续监测系统主机检测原理为GC 色谱分析仪技术,检测器采用热导检测器,采样方法:抽取式采样法+全程伴热,系统分析周期:≤15 min/次。重复性:±2% 各组分准确度:±10%、各组分精密度≤10%。投标方所提供分析仪检测限可达 ppt 级,各组分浓度最高量程不低于 50nmol/mol。 3.1.14 采用的火炬气连续监测系统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CPA。 3.1.15 系统制造商的应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认证,火炬气在线分析仪满足防爆等级:Ex d e px ibⅡB+H2/ⅡC T4 3.1.16 必须保证所提供的成套产品及数据通信符合项目所在地环保部门的要求,数据采集和传输以及通信协议必须符合HJ/T 212的要求,并且保证接入买方项目所在地环保部门网络,有线传输最少具有5个独立端口,并保证传输稳定、无间断。 3.1.17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8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5月25日 17:30时至2023年6月1日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0元,售后不退。 4.3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6月16日09:00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3年06月16日09:00 开标地点: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龙蟠中路216号金城大厦A区6层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南京招标中心招标大厅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和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上发布。 6.2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3年06月16日09:00前与招标联系人联系,技术咨询请与技术咨询联系人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的形式)。 6.3其他投标说明: (1)本项目为电子CA标,首次参加的投标人,请尽快向网站购买U-KEY,并下载标书制作软件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和编制投标文件。操作流程见网站说明。购买CA数字证书、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模拟解密、网站网页问题以及相关系统软件操作,请咨询400-*******;标书费支付、保证金支付出现问题,请咨询*****-5。 (2)购买标书须通过本招标公告网页最下方“我要投标”直接支付标书费,不接受其他方式支付。标书一经售出,不予退还。招标项目中含“(重招)”二字的,为重新招标项目,第一次招标已购买的投标人,一般可免于支付重新招标的标书费,但须在招标文件售卖期内进入系统完成报名方可直接下载标书。保证金支付须按标(包)分开支付至对应的广发银行账号。识别第一次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不需要招标人勾选。 (3)请在开标前提前上传加密的技术和商务电子标书,无特殊说明的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和 U盘。无特别通知的各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投标,但需安排授权代表在线处理解密及答疑等相关事宜。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撤销投标。 (4)注意事项: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公告的修改、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开标时间调整等)均以澄清的方式在招标平台系统中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和查阅招标平台中的澄清内容,如认为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有其他疑问的,应在接到澄清后按照澄清规定的时间向招标机构提出,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招标文件澄清导致的损失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购买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本次投标的,须在售卖截止后3日内将加盖公章的放弃投标函及购买招标文件的证明截图发至项目投标咨询联系人邮箱,如出现未在规定时间内发出放弃投标函并且不参与投标的,影响招标人采购进度,相关投标人将纳入中石化供应商诚信体系考核。3)投标发票要求:本次招标采用发票信息核验功能,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功能选择的发票。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发票信息维护和核验发票的维护和核验操作步骤详见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系统(https://bidding.sinopec.com)首页“操作指南”中“投标发票管理操作手册”。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的,对投标文件中的发票评审以通过“供应商发票”功能选择的发票为准。 7. 联系方式 | ||||||||
招 标 人: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金陵分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国事南京招标中心 | |||||
地 址: | 江苏省栖霞区甘家港 | 地 址: | 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龙蟠中路216号金城大厦A区6层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南京招标中心招标大厅 | |||||
邮 编: | 邮 编: | |||||||
联 系 人: | 徐彬 | 联 系 人: | 刘淑琼 | |||||
电 话: | 电 话: | 025-******** | ||||||
电子邮件: | xubin.jlsh@sinopec.com | 电子邮件: | wzliusq@sinopec.com | |||||
2023年5月25日 |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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