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凤酒股份有限公司增资
陕西西凤酒股份有限公司增资
项目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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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陕西西凤酒股份有限公司增资 | 项目编号: | GG020*****25001 |
拟增资额(万元): | ******.4-******.4 | 披露公告期: | 40个工作日。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不变更挂牌条件 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8个周期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3-05-26 09:00:00.0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 2023-07-21 17:00:00.0 |
咨询报名: | 雷静 135*****626 | ||
交易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
其他事项: | |||
请点击下载:报名资料 |
标的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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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 陕西西凤酒股份有限公司增资 | 标的编号: | GG020*****25001DA01 |
品种: | 增资扩股 | 币种: | 人民币 |
保证金: | 按拟投资额比例30% | ||
标的所在地区: | 陕西省 宝鸡市 凤翔县 | ||
本次增资新股东股权占比区间(%): | 11.194 -11.194 | 本次增资新股东占有股份数区间: | ******** - ******** |
拟融资金额(万元): | - | 拟新增注册资本(万元): | |
评估机构: | 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评估基准日: | 2022年9月30日 |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 宝鸡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备案 | 备案核准(备案)日期: | 2023年3月6日 |
增资企业总资产评估值(万元): | 增资企业总资产账面值: | 万元 | |
增资企业总负债评估值(万元): | 增资企业总负债账面值(万元): | ||
增资企业净资产评估值(万元): | 增资企业净资产账面值(万元): | ||
标的企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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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资企业名称: | 陕西西凤酒股份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916*****713******H |
实收资本(万元/人民币): | 成立日期: | 1999-9-30 | |
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 股本总额: | ||
企业类型: | 股份有限公司 | 所属行业: |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
经营规模: | 大型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批准单位: | 宝鸡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批准文件类型: | 批复 |
批准文件名称或决议名称: | 宝国资发[2023]50号《关于陕西西凤酒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方案有关请示的批复》 | ||
经营范围: | “西凤牌”酒的生产、销售;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职工人数: | 5436 |
股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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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股东名称 | 增资前出资比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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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陕西西凤酒厂集团有限公司 | ||
2 | 盈信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3 | 珠海市富海天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
4 | 李辉 | ||
5 | 光大金控(天津)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
6 | 光大金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7 | 其余32位股东 | ||
8 | 长安汇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9 | 上海海兆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
10 | 陕西海大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财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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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机构名称: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报表类型: | 审计年报 |
审计年度: | 2019年 | 报表日期: | 2019-12-31 |
年度审计资产总额: | 万元 | 年度审计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 万元 |
年度审计负债总额: | 万元 | 年度审计营业收入: | 万元 |
年度审计利润总额: | 万元 | 年度审计净利润: | 万元 |
审计机构名称: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报表类型: | 审计年报 |
审计年度: | 2020年 | 报表日期: | 2020-12-31 |
年度审计资产总额: | 万元 | 年度审计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 万元 |
年度审计负债总额: | 万元 | 年度审计营业收入: | 万元 |
年度审计利润总额: | 万元 | 年度审计净利润: | 万元 |
审计机构名称: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报表类型: | 审计年报 |
审计年度: | 2021年 | 报表日期: | 2021-12-31 |
年度审计资产总额: | 万元 | 年度审计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 万元 |
年度审计负债总额: | 万元 | 年度审计营业收入: | 万元 |
年度审计利润总额: | 万元 | 年度审计净利润: | 万元 |
转让方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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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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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会名称: | 陕西西凤酒股份有限公司增资 | 竞价类型: | 整体转让 |
交易状态: | 挂牌 |
交易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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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
增资后企业股权结构: | 本次拟新增10,000万股股份,占增资后总股本的20%。 其中,原股东陕西西凤酒厂集团有限公司现持股17610.8347万股股份,拟新增4,403万股股份,本次增资后合计持有22013.8347万股股份,占增资后总股本的44.03%;拟对外新增5,597万股股份,占增资后总股本的11.194%。 | ||
增资达到及终结的条件: | 1.增资达成条件: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且最终投资方合计认购金额不低于152,238.40万元,同时满足相关增资条件,并经增资方或有权机构确认后签订《增资协议》,则增资达成; 2.增资终结条件:未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或最终投资方与增资方未能就《增资协议》达成一致,或因不可抗力导致本次增资扩股无法正常进行的,则增资终止。 | ||
募集资金用途: | 1.西凤酒10万吨优质基酒及配套生产项目; 2.西凤酒酿酒工业遗产群提升改造项目; 3.西凤酒博物馆、商务研发中心等品牌提升项目; 4.补充流动资金。 | ||
增资方案主要内容: | 1.本次增资扩股陕西西凤酒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拟由40,000万元增加到50,000万元,每一元新增注册资本对应价格不低于27.20元,募集资金总额不低于272,000万元,募集资金超出注册资本金额的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其中,新增注册资本5,597万元通过公开方式引进外部投资方以全额货币出资筹得;新增注册资本4,403万元由原股东陕西西凤酒厂集团有限公司采取非公开协议方式同步货币出资筹得;原股东增资价格与外部投资方保持一致。 2.如达到启动遴选条件时,遴选工作组将根据相关遴选程序确定最终外部投资方名单及其认购数量、认购价格。 3.如外部投资方合计认购金额等于152,238.40万元,并经增资方或有权机构确认后,则以公开协议方式成交。 4.最低认购股份300万股。 | ||
对增资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 | 1.外部投资方不参与公司的日常管理,不向公司选派高管人员; 2.其他信息详见交易所备查文件。 | ||
投资方资格条件: | 投资方应为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均应满足以下条件: (1)认同公司的发展战略和企业经营理念,与公司能够建立良好的沟通协作关系; (2)其自身或其控股股东注册资本或者认缴出资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3)若为私募基金的,其自身或其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管理人控股股东管理的资产规模不低于人民币50亿元; (4)提供不低于拟投资金额的银行存款证明或资信证明; (5)具有领先的商业信誉,雄厚的产业实力、资本实力或行业资源,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6)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及其他不良记录,不存在影响或阻碍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上市的情形; (7)与公司在业务上优势互补,能产生协同效应或能助推公司未来发展; (8)为满足后续资本运作的规范要求,公司经销商、供应商及两者关联方不能参与本次增资扩股; (9)自身及各级股东股权结构清晰,不存在权属纠纷,经营情况良好,不存在可以合理预期的重大不利变动和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要求不适宜持股的其他情形; (10)公司治理规范,规章制度完善,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合法经营。最近3年(成立不足三年的自成立之日起算)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被纳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无犯罪记录,最近三年内未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高管或对破产清算负有主要责任。 其中,第(2)(3)(4)项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第(5)(6)(8)(9)(10)项需要签署书面承诺函。 | ||
增资条件: | 1.意向投资方应充分了解增资标的情况,按照增资公告的要求在云系统提交投资登记意向后,即可交纳交易保证金(投资总额的30%)到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截止时间为挂牌公告截止日17∶00前)。 2.意向投资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增资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文件、增资公告中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增资公告之内容。 3.增资对象需遵守以下条件: (1)需以货币方式一次性出资; (2)外部投资方相互不存在关联关系; (3)认可公司增资扩股挂牌价格及增资扩股方案; (4)同意本次增资公告中关于保证金处置的条款; (5)认同公司商业计划和增资资金用途; (6)认可公司本次增资不接受关于业绩对赌、股权回购、反稀释条款、一票否决权等要求; (7)评估基准日后至本次增资完成日(以工商或股东名册变更之日为准)期间,公司的损益由新老股东共同承担或享有,不得以交易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8)同意在被确定为最终投资方之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署《增资协议》,并在《增资协议》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缴纳全部增资款; (9)不得采用委托、受托、信托产品、契约型基金、资产管理计划等方式参与本次增资。且不存在其他增资完成后导致公司股权结构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上市规则或国资监管要求的情形; (10)自身及其关联企业(关联企业认定以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定义为准)不得从事与公司主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 (11)不存在委托持股、表决权委托、收益权转让等情形。 4.增资过程中所产生的服务佣金及相关税费,依照有关规定由增资方与投资方各自承担。 |
保证金设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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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金额(万元): | 30% | ||
处置方法: | 1.报名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只能通过意向投资方在交易所云交易系统注册的本人(单位)的账户在增资公告期内按照系统提示的方式和账户交纳保证金,未按要求所交保证金为无效保证金,由交易所直接予以原路径无息全额退回。 2.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挂牌公告日结束当日的17时,以到账时间为准,在挂牌公告日结束当天的17时没有到账的保证金视为无效保证金,不得参与后续交易。 3.办理报名手续后交纳保证金,保证金不允许代付,代付的予以原路径无息全额退回。 4.意向投资方被确定为投资方,与增资方签署《增资协议》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根据协议约定转为增资价款的一部分;意向投资方未被确定为投资方,且未违反公告中交易保证金处置条款相关规定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投资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返还。 5.保证金处置其他未尽事宜,按照《西部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相关规定执行。 | ||
保证事项: | 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增资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投资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若非增资方原因,意向投资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被全部扣除,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 1.在增资方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投资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投资申请的。 2.达到启动遴选条件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竞争性谈判、综合评议等程序的。 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各意向投资方均不应价的。 4.在被确定为投资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增资方签署《增资协议》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增资款和相关服务佣金的。 5.在增资方必要的配合下,因投资方原因导致增资方不能履行相关手续的。 6.《西部产权交易所网络竞价交易规则》及《西部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中规定的竞买人违约的其他情况。 补偿方式:交易所将以意向投资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为限,首先扣除交易双方的交易服务佣金、竞价服务佣金等服务佣金,其余部分用于补偿增资方的损失。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补偿的,利益受损方可向意向投资方进行追偿。 |
挂牌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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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公告期: | 40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不变更挂牌条件 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8个周期 | ||
遴选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 若征集到的意向投资方合计认购金额超过152,238.40 万元时,增资方将采取“竞争性谈判”的遴选方式确定最终投资方。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合格意向投资方进行遴选(具体将以最终遴选方案为准): (1)意向投资方的投资报价; (2)意向投资方的综合实力,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背景、企业信用、财务状况、资金实力、资本运作能力以及公司治理能力等; (3)意向投资方对增资方企业文化、经营理念、发展战略的熟悉和认同程度较高的优先; (4)意向投资方的业务背景与增资方业务发展有较强协同性、互补性,并能为增资方在资金、市场资源、产业链延伸等方面提供较多支持的优先。 |
交易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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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方式: | 多次报价 | 加价幅度(竞价时必须是加价幅度的整数倍):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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